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bookben.cn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痛快日記〉--蔡康永(1998) 1 你有没有讲过这种话? “我将来一定要当总统。”或者----- “我将来一定要得诺贝尔讲。” 如果你是在没有被爸妈老师逼问的情形下,主动说出这种话,我会觉得,你有病! 我从来没讲过这种话。我小时候,跟所有“正常”的小孩一样,看到好朋友,冲上去就是一拳:“我是超人,你死定了!” 或者,比较有民族自尊的时候,就改成连续踢出三四脚,大叫:“白莲教主,还不认罪!” 这时候,被攻击的人,当然也会马上拉开架式,乱七八遭的找一个“身分”:“喝呀!我是六度空间大水怪!”然后就是一阵砍杀,迈可乔丹对令狐冲、城市猎人对大恐龙,只要方便相杀,叫我做谁都可以。 绝对不会有人,在被攻击的时候,把两手往背后一放,抬起下巴说: “对不起,我是总统,你不能打我。” 如果、万一、真的,出现这种人的话,通常只会得到一种反应。 “放屁!去死吧!”一阵拳打脚踢,总统先生落荒而逃。 天下英雄排行榜上,没有“总统”这一号人物。天下武功排行榜上,也没有“诺贝尔奖”这一招。 2 我九岁开始唱平剧。很多人也以为我“有病”。 还有人以为我对“传统中华文化”有兴趣。 其实,原因很“低级”: 我想要打扮成古时候的人,打架。 如此而已。 我想要拿刀拿剑、穿盔甲、带军队,跟人“相杀”。 因为我小时候迷两样东西:布袋戏、武侠片。 布袋戏和武侠片,对我来说,是同一件事情:“穿古装打架。”可是,那时候的武侠片,几乎没看过有小学生在当主角的,电影里偶尔出现一两个小孩,不是流落路边的小乞丐,就是忠臣的家眷,在忠臣惨遭“全家灭口”时,负责倒在大门门坎上,提供永远“晚到一步”的侠客,跨进门坎后,有尸体可以翻看,再咬着牙丢下一句:“连小孩子也不放过!” 我一点也不想演小乞丐和被侠客翻来翻去的尸体。我要演英雄!我要打架! 3 没有机会主演武侠片,并不表示我会向往去当布袋戏的“操作员”。我也买过布袋戏偶来尝试一番,左手戏偶和右手戏偶相杀。结果呢?如果右手打赢,舍不得让左手戏偶就此死掉;换成左手打赢,又舍不得让右手死个干净,于是此起彼落、没完没了,最后实在精疲力尽,只好收摊大吉。 我的英雄打架梦,明显遇到了瓶颈。 我没有放弃。 我表面镇定,继续当“好学生”,也继续参加我们家各种“社交活动”。果然,隧道的那一头,出现了光明。 有一晚,被爸带去看表演。这些大酒店里夜总会的表演,总是杂七杂八,有中国人变魔术,也有外国人走钢丝。 结果,台上竟然出现了孙悟空。 先是几个人扮的猴子兵,不要命的翻着筋斗,以各种花式翻来滚去,然后,神气得要命的猴王孙悟空,就杀上台来,把拿钢叉的金钱豹打得满头包。 “爸,这是什么东西?”我非常兴奋。 “这叫平剧。” 哈!原来这叫做平剧,可以打扮成孙悟空,拿亮闪闪的棍子打妖怪! 回家以后,我做了一阵子的“生涯规划”,选了一天,我就跟妈开口了: “这次期考,假如我考第一名,妳要给我什么?” “你想要什么?”妈笑嘻嘻问我。 “我要演平剧!” “喔,演平剧啊!”妈还是笑嘻嘻,一点都没有打算送我去看心理医生的样子。 “想演什么戏呢?”妈问我。 “要有打架的!”我很确定这个目标。 “好啊。”妈轻描淡写的答应了:“考第一名,就让你演平剧,打架的。” 那一年我七岁。我为了穿古装打架,果然考了第一名,妈妈也真的找剧团衣箱师傅来商量,百般努力搜出来尺码最小的戏服,再万般努力选了中国野史上最爱打架、最会打架的三个家伙:三国故事的马超、水浒里的拼命三郎石秀、专克匪类的侠客黄天霸。帮我好好拍了一套“平剧打架写真集”。 ~童年滴答滴~加入丐帮讨饭吃 1 咱们父子被请客,吃大饭店里的自助大餐,我陪爸爸排进队伍,拿了只瓷盘递给爸,爸就叹了口气—— “上海人不吃自助餐的。”爸说。 “为什么?”我问。 “端着盘子排队才有得吃,只有乞丐才这么落魄。”爸说。 “啊!这样子!”我背脊一冷。 刹那间,饭店华丽的大厅突然刮起寒风,就好像小丸子卡通里,爷爷和小丸子被一句残忍的话卷入旋涡那样,端着盘子的爸爸和我,简直可以看见大雪纷纷无情的飘下了。 其实,上海人自然有他们吃“自助”大餐的方法:我小时候,有家“美琪大饭店”,都用推车把每道菜推到客人桌旁,一道一道菜问客人:“牛尾好吗?”“板鱼好吗?”你就用下巴点向你要的菜色,侍者就帮你把你选的菜放进你盘中。 这样当然就比较“不像乞丐”了。 可是,“像乞丐”这个说法,完全没有阻挡“上海帮”老人家们,加入自助餐队伍的兴趣,每次有新的观光饭店,推出大厅自助餐时,常会出现五、六位梳包包头、旗袍过膝的太太们,有的带着护佐、有的带着媳妇,叽叽咕咕的排队选菜。 我偶尔躬逢其盛,有时会伺候到一位曾是总司令夫人的柳太太,那就最有趣。 这位柳太太个子非常非常小,镜片非常非常厚,她选菜的标准,不是用看的,而是用闻的,我如果陪她选菜,就要在大家的目光下,不断把菜送到她鼻子底下,让她闻一闻,她若点头,才帮她取一些。她若摇头,还得把菜“退回”。 这样当然还是不很“像乞丐”,恐怕比较像来做卫生检查的吧。 2 很多人说上海人讲究派头,可是我从小就从没听爸爸提过“派头”这两个字。 我看他待客的方法,以为那是全世界“统一规格”的待客之道。等长大以后,碰到一些不同作风的主人,难免会讶异。 比方说,请客时,主人“点菜”的手腕,当然很能看出来主人的功力和体贴客人的程度。 如果主人为了摆阔,一味的点些海参、鲍鱼、排翅,也许是见诚意,但实在是很“生气”的事情。 爸每次请客,要决定菜单时,总会对我们小孩解释两句:“这家的蹄筋都是皮,不要点”、“六个客人吃这条鱼太大了”、“点虾要点完整的,别点剁碎的,可能不鲜”。 像我这种亚热带都市长大的小孩,对季节根本毫无感觉,常常只有在爸爸点菜时,听餐厅经理提醒爸爸:“新鲜的扁尖已经没有了”、“现在吃蟹刚刚好”…… 每次听到这类解释,我才能稍微感受到人类的渺小、季节迁移的浩荡、在大自然中求生存的严酷。 点一桌菜的荤素节奏、跟厨师的交情深浅,是你请客时,能带给朋友的独家乐趣。 我有时碰到别人请客,竟然让我这做客人的来选餐厅、来负责点菜的时候,我还是很不习惯的。觉得像在“出任务”,不像被请客。 3 爸爸讲的笑话,百分之九十是在请客的饭桌上讲的。 私下跟家人相处时,爸的话非常少,所以我能见识到爸的笑话,还多亏了我从小就常“出席”家中大小应酬。 而“主人要逗客人开心”这件事,我也就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了。我开始做事以后,上过一些电视节目,遇到一些主持人,把来宾搞得非常紧张,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我就忍不住想:他们的爸爸,没有在他们面前,常常表演逗客人开心的本事吧。 ~童年滴答滴~叫老祖宗吃泡面。 1 我从来没有吃过妈妈做的菜。 因为我妈妈是不做菜的。 京剧里讲到被宠爱的媳妇,会说她们“连厨房的门都不认得”。妈妈当然认得厨房的门,可是她通常只踩在厨房的门坎上,就算“进去了”。 当我试着回忆我印象中,妈妈出现的“场景”时,竟然没有一个画面,是妈妈在厨房里的背影。一次也没有。 我从小就认为“厨房”并不是家的一部分。因为我小时候的活动范围,从来不曾包括厨房在内。厨房的门,就像车的引擎盖一样,不出状况时,是不必打开的。 进出厨房最频繁的,当然是家里掌厨的那位。我能够记起的最早一位,是位阿巴桑,我们都叫她的名“彩发”。 彩发女士通常都照妈妈的“指示”做菜。这么说起来,我妈妈毕竟是深藏不露的烧菜高手啰? 绝无此事! 妈妈不会做菜,只会“说菜”。 她会“说菜”,因为所有的菜,她都是“听来的”。她是各种食谱的转运站。她严格尊守孔子的原则-----“述而不做”。 2 我从小就老是在听妈妈对“彩发女士”点菜,一套又一套的“今日套餐”,由妈妈设计组合,由彩发女士负责执行。 每当妈妈向彩发女士“下订单”时,我常会听到的菜名包括:“百页结”、“豆板”、“扁尖”,“茭白”,“熏鱼”。 这些上海菜惯用的材料,对我来说,就像“鬼”一样,它们长什么样子,我从来没看过,但它们的大名,实在熟得不能再熟。我不知道它们是动物还是植物、是哪个部位的动植物、是什么颜色、用什么单位来计算? 我只见过它们被煮好以后的样子,对我来说,它们出现在饭桌上的模样,就是我辨认它们的依据。 如果有人一辈子只看过煎好的荷包蛋,他也会理所当然的以为鸡蛋从母鸡肚子里掉出来时,就长得是荷包蛋那个模样吧。 3 家里当天有牌局的话,妈妈搭配菜色当然就会比较费心,首先一定要布置几道菜是“蔡公馆擅长”的“厨房菜”,这样才能让客人感觉得出来是在哪一家做客。 另外也一定要有几道“创新的菜”,以免客人觉得这家的厨房变不出花样了。我最常感觉到妈妈与彩发女士在为菜单“沈吟踌躇”的时候,一定是“创新菜”的部分出了问题。 所以我也常听到妈妈在电话上或者牌桌上,向朋友“查访”时兴菜色的做菜步骤,问清楚以后,妈妈就再“转述”给彩发女士听。 这种口耳相传的习惯,真是常听得我头昏脑胀,觉得配菜实在是人生大事,必须全力以赴,才能过关。妈妈之所以从来不用菜牌、不用笔记,可能是因为掌厨的彩发女士、完成不认得字。 我常翻看彩发买菜后,向妈妈报帐用的价目表,都是彩发用铅笔画的,鱼就画鱼、豆腐就画豆腐,画好了物品,后面用阿拉伯数字写上价钱。 妈妈也从来不去菜市场买菜,所以她永远都不晓得“今日菜价”的行情,这当然使得彩发女士在报帐时,有了不小的发挥空间。 可是妈妈自然有她的“情报网”。每到下午,牌局开始的时候,就可以听到各家太太互相对菜价:“今天黄鱼一两多少?”“最近豆苗哪能格能贵法?” 当然,我很久以后才知道,如此打听菜价,只是自我安慰罢了。像我家这样大人经常出外应酬的状况,食物买进多少、吃掉多少,根本没人搞得清楚。我们在家吃饭的小鬼,哪有可能去注意桌上是多了条黄鱼,还是少了碗蹄膀? 结果呢?当然就会出现同一条黄鱼被报三次的帐、同一碗蹄膀连上三天饭桌这种事了。 我偶尔看看《红楼梦》里吃饭的排场,就觉得王熙凤应该规定大家每一餐都吃泡面,这样帐目肯定清楚得多,王熙凤就会多一点时间跟她的丈夫做“两性沟通”了。 ~童年滴答滴~司机搀扶去买菜 1 妈妈身边的各派阿姨、伯母,款款不同、各擅胜场。 她们的外型各式各样、脾气各式各样,持家的方法,当然也就各式各样。 比方说,以个子高著称的曾太太,持家就很严格,她家有牌局的时候,在她家帮忙的佣人特別辛苦。 像我小时候,家里要是有客人来打麻将,在茶水伺候的部分,充其量就是客人上桌時,把冲好茶的保温杯送上,开始打之后,每一两个钟头进来巡一巡,把保温杯撤进茶水间去,淡的添上茶叶、冷的添上滚水,如此而已。 唯一可以加点分,是我们家因为爸爸对“所有容器”都有一种近乎偏执的迷恋,只要他看上眼的,不管是杯是盘,是烟灰缸還是痰盂罐,他都能不厌其烦的一买再买。 所以我们家在对客人茶水的伺候上,通常只能以“容器”取胜,茶杯和咖啡杯,不断的花样翻新、追求“突破”。 我就经常怀疑爸爸是很乐意看见一组四套的茶杯打破一件的。因为这样就凑不成一组四套,他就又有借口可以买新货色了。 我家除了“容器”之外,容器里装什么,倒是一点也不考究的。我到现在不懂品茶、不会选咖啡豆,都是因为“家教”。 就算保温杯,也有得考究,我记得爸爸有一次很兴奋的呈上一组四只银铁壳子的保温杯,要让打牌的客人用,结果不幸由妈妈这一桌试用,试用結果,妈妈发现四只保温杯的外表一模一样,客人一下搬搬位子就搞混了,非常麻烦,妈妈二話不说,当下从房里拿出洗不掉的指甲油,大笔一挥,在新保温杯上狠狠画上红艳艳的一、二、三、四。让新杯破了相。 2 有的人家里考究的是茶杯,有的人是考究茶叶,可以高个子的曾太太,考究的是茶温----- 茶不热,在曾太太她家好像是很严重的事情,曾太太竟然要派一位在她家工作的娘姨,拿着滚水瓶,站在牌桌旁边,客人只要端起杯子喝一口茶,就在下一秒钟立刻把滚水添进杯去。 这当然会带给打牌的客人很大的压力,你喝一口,她就加一口,简直像在练少林拳、过十八铜人巷一样,谁会不紧张? 而且这很耗費人力,要是她家开四桌麻将,就要动员四名“茶温监察委员”,树一样钉在牌桌旁边,这么夸张的待客之道,确实独树一格,扬名立万了。 3 然而,曾太太持家之严,还有更有名的招数----- 为了防范家里的厨子,在采买食物时,买少报多、买低报高,这位曾太太竟然用了釜底抽薪之计,日日御驾亲征菜市场。 家庭主妇上菜市场,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但家里如果有三名以上伺候的娘姨,还坚持自己去买菜,就很“理所不当然”了。 我记忆中,妈妈这批朋友里自己上菜市场的,实在凤毛麟角。其中就以这位曾太太御驾亲征的排场最大,仿佛京剧里关公上场,前有牵马的马夫,后有扛刀的周仓。 每天早上八点,曾太太坐着她家的大轿车,由司机开着车,再带一名提菜篮的娘姨,浩浩荡荡,直奔满地污水,高高低低的菜市场。 听说有一次,曾太太在菜市场滑了一跤,跌坐在地,昂贵的旗袍浸泡污水中,司机赶紧伸手来扶,曾太太竟然认为司机是“臭男人”,“手太脏”,拨开司机的手,自己慢慢爬起来。 我实在記不得这八卦是如何传进我耳朵,存在我记忆里。 我只是有时候会把如此夸张的持家风格,跟我妈妈的风格比一比。 我觉得还是每天睡到中午才起床,从来不知道菜价是多少钱的妈妈,让我安心多了。 睡晚一点,马虎一点,这才像没落者的生命情调吧。 ~童年滴答滴~旗袍大战争 1 我一点都不会喝烈酒。 可是我小时候就会认烈酒的价钱。 并不是我有去酒吧打过工,而是因为小时候家里老是会收到别人送来的洋酒,根本不必喝,光用眼睛看就看熟了—— 普通一点的场合,像家里没事请吃饭这类的,客人带来的就是最起码的酒,爸爸他们惯称为“红方”、“黑方”这个等级。 通常收到这类酒,连包装纸都不用拆掉,只要掀开顶端部分,确认一下,就立刻“归档”,唯一会被拆下来的,是送酒人的名片,方便“登录在簿子上”。 大概一个星期之内,这些送进来的酒又会被贴上爸爸的名片,连包装纸都不用换,就再度被送出去了。 我小时候就常常怀疑爸爸跟朋友之间,老是这样送过来又送过去的一批酒,到底有没有被打开来喝掉过?还是像戏台上的龙套一样,这一场穿红的扮我军、下一场穿绿的扮敌军,打死了再爬起来,来来去去永远是同一批人? 如果遇上了考究一点的场合,像生日宴这类的请客,送来的洋酒就比较有变化,爸爸多半会在请客后的第二天,把这些酒拆开来“过滤”一番,在过滤以及登录的过程当中,我就大概知道了“黑方”以上的几个重要等级的价钱。 这些酒在“礼库”就会待比较久,一直要到相称的场合,才会被再送出去。 我知道不少人家里都把洋酒当“筹码”用,送出手即省事,价码又清楚。我有些同学零用钱不够的时候,就会从家里摸几瓶酒出来换现金。 爸爸那个年代,男人最常收到的礼就是洋酒、领带、西装料,对小孩来讲,全部都是最乏味的东西。洋酒最容易辨认,丝毫引不起我们拆看的兴致;领带呢,“偶有佳作”,大部分时候是很无聊的花色。至于西装料,最是莫名其妙,拿在手里重甸甸的一盒,打开来全部灰扑扑,十盒摆在一起,通通灰成一片;就算有些分别,也无非就是干的水泥墙壁,和湿的水泥墙壁这种差别。虽然大伯和爸爸会稍微抖开料子、摸摸磅数、对某些名厂货也会啧啧称奇一番,但看在姊姊和我的眼里,实在觉得不可思议,不能想象有人花这么大的价钱,从那么远的英国,买进来一疋一疋这么黯淡沮丧的“粗布”来。 2 相形之下,妈妈收到的礼就有趣多了,最普遍的当然是香水和衣料,都是花稍的东西,我们小孩虽然用不上,看看还是很高兴。 我对女人爱用的几个欧洲老名牌,像香奈尔、圣罗兰这些的第一印象,都建立在他们各家的香水气味上。 至于女人们互相送来送去的衣料,讲起来就比较伤感情了—— 在妈妈那个年代,买衣料自己去裁成旗袍,依然是太太们最主要的服装。 伤感情的地方就在于——百分之九十九的女人,包括妈妈在内,是绝对不会把自己中意的衣料拱手送给另一个女人的! 她们宁可再多花钱买块更贵的、可是“自己比较没有感情”的料子去送礼,也要留住他们看对了眼的那块衣料。 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却大大增加了太太们“礼物流通”的困难—— 李家太太不喜欢的料子,送到王家娘娘的手里,一切正常的话,王家娘娘也不会喜欢这块料子,再转送到妈妈手里,妈妈恐怕也不会喜欢,于是这样转来转去,最后又很无辜的被送回到“肇事者”的手里,这是常有的事。一个傻样子,谁也不认得谁,女人的衣料可各有特色,越是不喜欢的花色,越记得清楚,看见第二次绝对“指认无误”,所以更不能大意乱送,万一忘了是王太太送来的,过两个月又送还给王太太,那简直是“当面退货”,太伤情面。 于是每隔一阵子,“礼库”就会囤积几件妈妈既不想做来穿,又送不出手的衣料,渐渐越积越多,就很有那么点“碍眼又占位子,幽怨在后宫”的味道了。 其实,这些“棘手”的旗袍料,在我们小孩的眼中,常常是像天方夜谭里的珍贵织棉般迷人。往往盒盖一打开,姊姊跟我就“哗”的赞叹不已,而妈妈却立刻皱起眉头,宣判这块衣料“出局”。原因很简单,我们小孩会觉得目眩神移的,当然都是些金光闪亮的货色,给电影里的阿拉伯公主当肚兜绝对适合,要给妈妈做一身旗袍可就再土没有。 3 从爸爸妈妈那一辈的礼尚往来里,我明白了一件残酷的事情—— 要好的先生们是很乐意彼此分享一瓶美酒的;要好的太太们却绝不可能分享同一块美美的衣料。 从小有这么多阿姨伯母们进出我的记忆,竟然从来没有两位女士是穿这同样花色的旗袍一起出现的! 即使奢华如好莱坞的奥斯卡颁奖典礼,都还免不了发生女明星穿了同款衣服“撞衫”、立刻脸色惨白如“撞山”的惨事,而妈妈她们竟能这么多年不撞衫,当然是高度自觉的努力成果。 观赏这些女士的旗袍,也让我见识到即使是旗袍这么规矩严明的衣服,也能随着主角个性的不同,而展现出这么多的变化。 旗袍裁剪得宽些长些,就很从容有致,真要绷紧了穿的话,则“斤斤计较”,让看的人坐立不安—— 像有一位上海过来的纺织大亨,他它来我们家应酬,带的都是宠爱的偏房夫人。照我们家的习惯,“正宫夫人”我们一定称之为“某伯母”、“某妈妈”;“偏房夫人”则一律不冠夫姓,只用她本人的名字,称之为“某某阿姨”。 这套“某妈妈”与“某某阿姨”的叫法,像王母娘娘用头簪画下的天河一样,简单明了的现出了社交界的“婚姻坐标”。大人们只要一听,自然心里有数,不需进一步探问,以免尴尬,倒是我们这些负责“叫人”的小鬼,叫了好几年,一旦搞清楚其中奥秘,才赫然醒悟自己也早已加入了“阶级歧视”的仪队。 怪不得小时候姊姊和我常会看着来应酬的客人,进行“比对”,困惑的研究着为什么“徐伯伯”老是陪伴“陶妈妈”出现?为什么“王妈妈”一定跟在“王伯伯”身边,而“翁伯伯”身边却总是配了“宝爱阿姨”? 原來,在无限延伸的婚姻坐标上,他们各自正处于小孩搞不清楚的某个点哩。 4 在所有这些位阿姨伯母当中,“阿姨”普通都比“伯母”年轻漂亮,这本是不必怀疑的大自然残酷法则。 而众家阿姨之中,又以这位纺织大亨的偏房夫人,最是艳冠群芳,其人眼睛之水汪、红唇之樱桃、身段之玲珑、旗袍之紧绷,连不到十岁的我,都常觉得“神光离合”,为她的旗袍扣子暗暗担心。 她是极少数以“某个状态”,而不是以“某种花色”被我记得的人。 什么“状态”呢?四个字——“剑拔弩张”! 还好我妈妈非常漂亮,在“伯母队”中是肯定第一、胜之不武了,即使晋级到“阿姨队”去较量,也是数一数二,不用客气。 这才保障了姊姊和我的仪态,不会像有些小朋友,初次被女人的艳光“射到”时,常常张大了嘴,像被点了穴。 5 在设计旗袍的创意上,我也要给妈妈打第一名,这当然是不公平的印象分数,因为妈妈的每套旗袍,从无到有,我都长期观察,对于旗袍外套与旗袍本身的搭配,我渐渐摸索出了一些原则—— 太花的旗袍,就用纱外套蒙住;太素的旗袍,外套的领子袖子就要嚣张些;什么时候适合滚道边;什么时候可用金扣子,看多了,也就大概知道。 我所佩服的,是妈妈的花样层出不穷,也有“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也有“狐狸头绕颈、狐狸尾围腰”的,每套都是“只此一套、绝不撞衫”。 裁剪完成之后,效果如何,倒还在其次。真正打动我的,是那种锲而不舍、再接再厉、自得其乐、自求多福的精神,让我深切体会“美丽既是天生,也是勤劳”的道理。 我小时候偶尔会趁妈妈出去的时候,打开她的衣柜,把脸埋进“旗袍海”里面,嗅着旗袍上沾染的香水,感受一下不同布料窸窸窣窣拂在脸上的、甜腻又窒息的耽溺之乐。 美国人曾有本最爱的小说,是费滋杰罗所写的《大亨小传》,其中有一段讲女主角把各种颜色的丝衬衫全部摊在大床上,整个人扑上去埋头温存一番。 我最记得的就是这一段,现在想到,也依然会微微点头:“理当如此、理当如此”。 6 旗袍也许会再流行,可是一大群女人暗中较劲、在设计上各出奇招、各找独家巧手裁缝的局面,大概不会再出现了。 文明,本来就因为容易消失,才值得珍宝。 我想着一套一套独一无二的旗袍,默默地以各种方式消失,直到全部不见为止…… 我也只能微微点头—— “理当如此、理当如此”。 ~童年滴答滴~蔡公馆的麻将间 1 快要初中毕业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有人家里是不打麻将的。 这话听起来很夸张,但实际上我就有这么无知。 我念的那所私立学校,有很多学生的家庭背景很相像,在家里有牌局,是很普通的事。 所以就算我跑到同学家里去玩,也经常看到在家里打麻将的“相关设施”,比方说,一间方方正正的“麻将间”,房间正中央放着一张麻将桌,桌边四张椅子、两张茶几。 有趣的是,这“麻将间”经常是那个家庭的“书房”,四壁多多少少有些书、挂了些画。相反的,要是发现别人家不是这样,反倒觉得怪怪的,觉得他们家“还没完工”。 还有一件比“麻将间”更普通的事情,就是“家里大人都出去‘应酬’了”,以致我们到了同学家里,常常遇到两种情形。一种就是大人都不在,到晚上都不在;另一种就是大人都在,可是都“关在神秘的麻将间”里打牌,只有吃晚饭时,才“轰”然出现在饭厅。 2 什么叫做“出去应酬”? 当然就是出去打牌去了。但显然直接这样讲很粗鲁(那时候似乎也很“违法”,虽然很多人在打),于是我从小就听惯了在家里帮忙的管家,或者帮爸爸打理杂物的“老陈”在接电话时,很制式的回答: “蔡律师和太太都出去应酬了。” 这个“说法”,在我脑子里根深蒂固,导致我一直到念完研究所,接到找爸爸的电话时,还会说:“他出去‘应酬’了。” “应酬”两个字,在我的字典里,就是“去别人家打麻将、加上吃晚饭,吃完晚饭再继续打麻将”。 如果只是出去吃晚饭,或者吃喜酒,照我们家这种逻辑,就会很明确的在电话里直接说:“他们出去吃饭了。”虽然吃饭、吃喜酒,也都是“应酬”,但只要不包括“打麻将”在内,我就不动用“应酬”两个字。这成为我多年来可笑的“术语”之一,就像我从小听“老陈”接起电话来,一定说“蔡公馆”,造成我的答录机到现在都还沿用这三个字:“……这是‘蔡公馆’的电话录音……”常被打电话来的朋友嘲笑。 3 “麻将间”虽然有麻将桌,可是麻将牌和麻将灯,却总是被收在储藏室里,只在牌局开始前一小时,才被布置出来。 这也很奇怪,因为麻将间从来就没有被拿来做过其他用途,照我懒惰的想法,就让麻将牌一直摊在桌上,岂不是方便得多? 但显然我们家还是很“士大夫”的,不大愿意把“玩物”公开陈列。这可能跟当时的法令有些关系,但我更相信是爸爸妈妈的教育,不愿意让我们这些小孩把麻将当成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这一点,一直执行得很成功。我跟姊姊从小就不准摸麻将牌、不准看大人打牌、不准帮着收牌盒。 于是麻将很清楚的,成为“大人的事”,成为需要一番布置筹备,才能顺利进行的“仪式”。我和姊姊都只有放学到家后,才能短暂的瞥见桌上的麻将牌。 这使得我在大学以前,都没有搞清楚过麻将要怎么打。 讽刺的是,我虽然完全不懂牌理、完全没观摩过一轮牌局,我却“听”了无数的牌经。 4 家里那时候打麻将,下午四点半一定会送点心进麻将间去。 点心的变化不大,但各家所擅长的不同,当然就各显神通。我们家通常是湖州烂肉棕、肉馄饨汤、红烧肉味煨面,或者有时候是买来的素包子。 等到七点半吃晚饭了,麻将间的门就打开,烟雾漫出,男客们嘻嘻哈哈,揖让入席,另一桌女客则叽叽喳喳,通常先往厕所去补妆,补好才上饭桌。 有时候有人“连庄”,设定好的“七点半”开饭时间,当然就被迫延后,这是场面就很有趣,如果是女客那桌有人连庄,已离牌桌准备吃饭的四位男客,就会踱到这四位女客的身后,吸着雪茄,审查一下自己伴侣的牌技如何。(家里若请两桌客人,通常是邀请四对夫妻。当然这夫妻是“广义”的,男客通常依照与这家人相熟的程度,来决定携带的是正房、是其他房、或者是女朋友。) 但如果是男客这桌连庄,则女客们绝少会踱进来看牌,都赶紧趁这个空挡,补妆上厕所去了,以免泛了油的花容月貌,被众男士瞧见。 等到众家宾客在饭桌边坐定,我们小孩也就会被要求上桌一起吃。所以家里饭厅的吃饭圆桌,向来是“载客”十二人以上的。 这一顿饭吃下来,我起码要听十几遍的“双龙抱”、“清一色”、“海底捞”,各家牌客把刚才牌桌上的惊险画面,一一口头重播,你笑我、我亏你,听得姊姊跟我一头雾水、七荤八素,虽不能领会他们的兴奋和惋惜,但确实知道麻将牌事关重大,非同小可。 离开家以后,越来越长看见各种因陋就简、穷凶恶急的打麻将法,有的直接把叫来的便当拿上牌桌,边吃边当边吃牌。我在北京还见到一副黑底荧光字的麻将,是专供“停电”时继续摸黑夜战的。看见麻将牌这么赤裸裸的融入了民间疾苦,我们家以前那种手续繁复的“揖让而上桌”牌局,反而变荒谬了。 ~童年滴答滴~我家的铁达尼号 1 小时候家里有几样东西,是从轮船上拿下来的。 其中有一对绷皮木骨的扶手椅,皮垫边缘钉满了黄铜圆钉,坐起来很舒服。 “那是老蒋总统坐我们的轮船时,最喜欢坐的椅子。”爸爸告诉我。 还有一架重得要命的望远镜,可以望很远。我有时候站在我们家的窗边,用这架望远镜望向三条马路以外的行人,看他们过街时的表情。可惜不能看太久,因为以前轮船上用的望远镜很重,拿一阵子就手酸了。 皮椅和望远镜,从“我们的轮船”上拿下来的东西。 “我们的轮船”? 所谓“我们的轮船”,其实是指几十年前,爸爸在上海开的一家轮船公司所拥有的船。 这家公司的所有轮船当中,最有名的一艘,叫做“太平轮”。 “太平轮”,中国的“铁达尼号”。 一九四九年,国民党和***内战的揭晓之年。那年除夕前,一群急着要离开上海的有钱人,终于了解到状况的紧迫,连过年都顾不得了,抢着要挤上早已客满的太平轮。 这些人,有的用金条换舱位,硬是从原来的乘客手上,把位子买过来。有的靠关系,向爸爸或船公司其他合伙人要到最后几个位子。 理所当然,这群太平轮的“最后一批乘客”里面,有当时上海最有钱有势的一些人,也有爸爸最要好的朋友。 在战乱的时代里,命运之神似乎背负着他自己也无法控制的戾气—— 太平轮开到半路,出事沉没。 全船只有三十六人获救生还。 船上漂流散落的珠宝首饰、佛像牌位,让许多附近的渔民大吃一惊,悲喜交杂。 2 爸爸从来没有跟我说过太平轮沉没的原因。只提过当时他们公司所拥有的每一艘轮船,一律都向英国著名的保险公司投保。唯独太平轮例外,因为当时爸爸一位相识在上海开了保险公司,为了捧捧人场,就把手上这艘刚要开始在上海和台湾之间航行的太平轮,给这家上海人自营的保险公司承保。 太平轮一出事,这家保险公司,立刻宣布倒闭。 所有赔偿,由轮船公司自己负担。 在太平轮上遭难的乘客,人数之多、牵连之广,无论再怎么样的赔偿都不可能让家属满意。 官司始终无法解决,公司旗下太平轮以外的另外两艘轮船,被铁链锁在高雄港,直到全部锈烂,成为废铁。还有两艘货轮,留在大陆,被***接收。 所谓“我们的轮船”,从此全部跟“我们”无关了。 除了一对皮椅,一架望远镜。 3 太平轮是怎么沉的?我从来没有向爸爸问过。 一方面我知道这不可能是令人愉快的回忆,没事拿来问自己的爸爸,未免太差劲。 另一方面,这件事对我来说,实在太遥远了——所谓“我们的轮船”,我一艘也没见过。 唯一一次,爸爸跟我说起太平轮的事,是在我念初中的时候,读到报纸上在讲“船王董浩云”的消息。爸爸就提到太平轮航行一段时间后,董浩云的船公司才渐渐拥有他们自己的轮船。 于是我放下报纸,问了一个很无聊的问题—— “爸,如果太平轮没有沉的话,我有的时候就可以坐在轮船上,看着海吃早餐了,对不对?” “对呀。”爸爸笑嘻嘻的回答我,没有说别的话。 一直到,我问这个蠢问题的十年后。那时我已经在洛杉矶加大的电影制作研究所念了一学年,忽然收到小说家白先勇先生的来信,问我有没有兴趣开车到加州的圣塔芭芭拉去,到他家帮他修改一个电影剧本。 那部电影的故事,是用白先勇的名作《谪仙记》,导演是当时在中国举足轻重的谢晋。正在学拍电影的我,当然兴高采烈的答应。 《谪仙记》的女主角,是世家女。故事里她的父亲是国民党政府的驻美大使,一切本来照人世的轨道进行,直到战乱来临,驻美大使夫妇两人,“死于太平轮船难”。 我到了白先勇先生家后,白先勇把手边的相关资料厚厚一叠拿给我参考,其中有一份影印的剪报,是太平轮出事时,上海各大报的报导。 我看着这份剪报,报导里说: “农历除夕前一天夜里,中联公司的太平轮,于台湾海峡与无锡面粉大王荣氏家族荣鸿元所拥有之‘广元’货轮对撞,太平轮与广元轮均沉没。太平轮上乘客,有三十六名被美国军舰救起,其余均罹难……” 其他剪报,也有约略提到那艘广元货轮,似乎有蛇形现象,在与太平轮相撞之前,即已几乎与另一艘外商轮船相撞…… 不过当时各报大概没有兴趣作进一步的调查。在整版整版的战乱伤灾里,太平轮的沉没,也只是又一种摧折生命的方法罢了。 白先勇先生很好奇我为什么对这篇跟故事情节不太相关的剪报这么在意? “因为,太平轮是我爸爸的公司的。”我回答。 白先勇目瞪口呆三秒钟,然后喜而笑曰:“怪不得这个剧本会找上了你!” 4 《谪仙记》后来拍成了电影,片名改成“最后的贵族”。 “贵族”是怎么变成“最后”一批的?很多人都出了力,而白先勇则顺着命运之神的手势,让太平轮参与了行刑的队伍。 白先勇,作为“广西王”白崇禧的儿子,当然是典型的、“最后的贵族”。 而我呢,是绝对没赶上最后一批的,我是“最后”又过了很久以后,才出现的。 就算我愿意,也早就没我的事了。 钉皮的椅子,我坐一坐,重得要命的望远镜,我望两眼,如此而已。 一个时代,大火烧天的烧去了。我身边的,是烧剩下的,东一处、西一处的,明明灭灭的余烬。 我的童年,常常笼罩在这余烬隐隐约约的红光里。 有时候,我伸出手去借一点这余烬的温暖。有时候,我用眼睛见证这余烬覆盖的繁华。 蔡康永的自言自语 我觉得创作是很美妙的事情,可是,对于人类最常创作出来的东西——“婴儿”,我最多只能维持三分钟的热情。 我觉得教室和动物园是两种最可笑的地方,如果一定要比高下的话——教室比较可笑。 我小时候家里确实“很上海”,但我实在没兴趣被当成是上海人。充其量,你可以说我平均每年会被“上海鬼魂”附身两小时,这样就很够了。 我很容易被好的娼妓故事打动,像费里尼导的《卡比莉亚之夜》,或珍芳达演的《柳巷芳草》。我并不想分析为什么我会这样。 我的爱情生活一直很流浪,现在总算停靠在ESQ的码头,真是超乎我期望的幸运了。 什么叫《痛快日记》? 小鸡啄破了蛋壳出来以后,会用怎么样的心情,看待地上那些他自己的蛋壳碎片呢? 应该会觉得滑稽吧——“我……竟然是从这么可笑的东西里钻出来的?” 也有些小鸡会有复仇的快感——“总算被我摆脱了这个讨厌的壳!” 还有些小鸡,则充满了眷恋——“哎呀,怎么被我弄得破破碎碎……” 不管是怎么想的小鸡,接下来都是踩着这些碎蛋壳,开始人生的探险了。从来没见过有哪只小鸡,会把这些碎片装在小包袱里,背着去流浪的。 对待我自己小时候剩下来的蛋壳碎片,我也是这样,觉得可笑,也有嫌恶,还有眷恋。 但真正让我珍藏在记忆之中,再三回味的,是每次啄破蛋壳那一刻,猛烈扑面而来的鲜活空气、眩目天光,以及那令我惭愧又狂喜的、跨出蛋壳时无所遁形的浑身狼狈、蹒跚步伐。 啄破蛋壳这么细小的动作,在别人眼中是微不足道的。但我却很珍惜自己在这些时刻的小小力气和勇气。 为了追想那些啄破蛋壳的美好瞬间、为了追述那些小小的力气从何而来,我也就陈列出几片偶尔还会在风中摇晃两下的碎蛋壳片,缅怀一下蛋还没破的太平日子。 有蛋就有破,没破就被人吃。 有快乐就有痛苦,没有痛过的快乐就不值钱。 痛过才有的快乐,叫做“痛快”。 努力捕捉这种快乐的书,叫作《痛快日记》。 ~恋爱嘿呦嘿~失恋是值得的 没有失恋过的人,对我来说,是另外一个星球的人。 也就是说,我可以跟他们做很好的朋友,但有些关于人生很根本的事,恐怕我是永远没办法跟他们说清楚的。 这就是我,和“从未失恋者”之间的关系。 “从未失恋者”,有两种。 一种是恋爱了、成功了、一直成功下去,成功到不知怎么收尾,成功到爱情“寿终正寝”为止。 另一种“从未失恋者”,从未失恋的原因就更简单。没有失恋过,是因为,没有恋爱过。 这两种没有失恋过的人,哪一种,是比较“异形”的一种呢? 是爱了,然后一直爱下去的那种? 还是连爱都从不曾爱过的那一种? 说实话,是爱过,但没失恋过的那种人,会让我觉得更遥远,更“异形”。 我的困惑很简单—— 没有失恋过的人,真的可以算爱过吗? 没有见过夜晚的人能够理解黎明吗? 我不知道你行不行,我是没办法的。 如果一开始爱,就被我爱到了,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事。 当然有很多人,是一开始爱,就爱到的。 这诚然是幸福的事。 但,然后呢? 总不能就这样没完没了的一路爱下去吧? “谁说不能呢?”我有一些天生福缘甚厚的朋友,不解的看着我。“一路没完没了的爱下去,难道不好吗?”他们问我。 “呃……也不是不好……只是,只是,只是,会不会很无聊呢?”我说。 “咦?难道非要跌跌撞撞,失恋个三百次,才算有聊吗?”他们很诧异。 唉!其实绝对不是“无聊或有聊”的问题。 是我对恋爱的认定,有个“最低要求”。 我相信,失恋的那一瞬,才是领悟爱情的开始。 在失恋之前,所尝到的爱之甜,是不足道的,都只是“爱情婴儿”在牙牙学语时所尝的甜味而已。 婴儿并不挑剔,只要是甜的,糖水也好、糖果也罢,婴儿都觉得好,值得一尝。 但这只是一阵子而已。婴儿渐渐会尝到各式各样的味道,味蕾越来越发达,见识越来越广,终有一天,这个婴儿会长大到不再喝糖水的阶段。 那才是他“辨味”的起点。 同样状况,失恋,是恋爱的起点。 就像起跑前,信号枪“砰”然一响,就算是射击在耳膜上,震得我们魂飞魄散,甚至射击在心口上,伤得我们鲜血直流,那也都只是,爱情长跑的起跑信号而已! 失恋,在人生各式各样的失落当中,是特别不可缺少的一种。 青春其实没什么可贵,直到你已经失去青春。 空气似乎也并不值钱,除非你失去空气。 人类的无知,是与生俱来的诅咒,不失去,就感受不到拥有的珍贵。 可是大部分的“失去”,是常常无可挽回的。 青春失去了,无可挽回;空气失去了,你也撑不了多久。 相形之下,恋爱的失去,就显露出特殊的光芒,似乎,对失恋者,承诺了更大的幸福…… 当然,有些人的失恋是致命的,是经历一次就形销骨毁的。但绝大多数遭遇到失恋的人,变成了更“合格”的爱人,对恋爱有了更深的领悟。 爱了以后,就再也不会失恋的人,应该是有福的人吧? 但他们一定错过了些“什么”吧? 而那些“什么”,却是我如此珍惜的啊! ~恋爱嘿呦嘿~好色要靠自己努力 被人说“好色”,我会很高兴。 好色,就是特别喜好漂亮的人。 首先,这表示你这个人,会喜欢、也会讨厌某些事,这就很好。 很多人放弃喜欢跟讨厌的权利,对很多事都马马虎虎的,老是说:“都可以啊!” “随便啦!”这种话,听起来就很没精神。这种话说多了,慢慢就会丧失喜欢和讨厌的能力,最后连脸都会变的很模糊。 所以如果你很“好色”的话,起码证明你爱恨分明,活得很起劲。 而且,好色,还表示你“有鉴赏能力”。 这就更难得了。 看看你身边的人,你就知道“鉴赏能力”越来越稀奇。 很丑的人被说成漂亮、很烂的东西被卖得很贵、很土的衣服被当成流行、很蠢的意见被一再讨论。 当然,很多被骂“好色”的人,其实也没什么鉴赏能力,有些严重到,只要对方还会呼吸,就能令他兴奋。这样的水准,不能颁给他“好色”的荣誉,因为他“好的不是色”。准确一点说,应该只能算“花痴”。 “花痴”也并不是错,只是比不上“好色”的层次。 好色的人,能够从对方的美色当中,得到乐趣、得到喜悦,这是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 我们如果能从“美”当中,感觉宁静与快乐,就会对人生更有信心,会更相信生命是值得活的。 美的建筑、美的音乐、美的食物、美的人,都常给我安慰,让我无从拒绝人生的盛宴,对许多珍贵的时刻,流连忘返。 而所有的美当中,美丽的人,最让我惊喜不已、目眩神移。 原因很简单,美丽的人,总是在你意料不到的地方、以你意料不到的方式出现。 店员、路人、流浪者、在超级市场跟你拿同一牌子狗食的人。 这些人的美丽,常常被生活的繁琐、生命的仓皇所掩盖。但只要你够好色,自然能像一流的猎犬般,侦测出他们的行踪。 相形之下,其它的美,多少比较可预料,不太能令你惊喜。你不太可能在嘈乱的夜市听见普契尼的咏叹词;不太可能在你家后面的巷子,发现一栋高弟设计的公寓。 欣赏美的惊喜和感动,早就被“试着接进美”的劳累大量扼杀。谁在罗浮宫推挤的人潮里,还能接受“蒙娜丽莎”放的电? 谁能只看见长城,不看见淹没长城的摊贩? 为了领略美,如此的劳累,排队进罗浮宫、推挤着登上长城,结果也并不能感受到美的力量、美的抚慰。 只有美丽的人,永远出其不意的,现身你面前,给你惊喜,让你微笑。 有什么道理,不好色? 好色的能力,如同对所有美好事物的品鉴能力一样,不可能停留原地,只可能不断升级。 刚开始“好色”的人,眼光不准、胃口太大,常会对俗艳的、做作的美,也一律产生好感。这种初级品味,要逐渐迈向高级品味,只有靠不断的品尝、不断的感到不够、不断寻求更强的感动。喜欢美酒美衣服的人,都会经历同样的过程。 至于“无好色能力”的人,对美丽的人,就很缺乏主见了。当他们想要享受人的美时,就只能往娱乐界偶像的身上找、往伸展台上模特儿的身上找。这当然很乏味,一下就厌倦了,因为这不是你自己的好色,只是人云亦云,是“美的量产者”摸索大众口味,制造出来的。 而且,这种美色,你只能消费,无从享有。所以对偶像的美,很容易就幻灭了。因为那个美色,并不能让你活得更起劲、更相信。只是让你把该花的钱花光,然后发现对方跟你实在是没有关系的。 好色,承诺了人生幸福的无穷可能。 但你必须培养主见,自我锻炼。就如同所有的人生乐趣一样,只靠别人喂给你的,你迟早会厌倦,最后破坏了珍贵的好胃口。 ~恋爱嘿呦嘿~狐狸打电话给小王子 1 接到了“狐狸打给小王子”的电话。 “……喂?……小王子吗?……呃,我是狐狸。” 就是这样的开场。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经常接到奇特电话的我,很本能的知道了这是人生中,那种快乐的陷阱。 所谓“快乐的陷阱”嘛……就是只要你一觉得快乐,就会自动掉进去的灵巧装置吧。 我笑着掉进去了。 当对方是完全陌生的人,却带来了完全熟悉的感觉时,我总是很乐意逗留得久一点…… 小王子和狐狸的事情,是我完全熟悉的事情。 2 小王子遇见狐狸,是他正在哭的时候。 在圣修百利的书里面,小王子拥有三座跟他膝盖一样高的小火山,还有一朵他珍爱的玫瑰花。小王子一个人住在和一栋房屋差不多大的B-612小星球上。 小王子访问的第七个星球,是地球。 他看见了一个花园,里面有五千朵玫瑰花。他像被雷打到一样,呆住了—— “你们是谁?”小王子问。 “我们是玫瑰花。” 小王子伤心极了。因为小王子拥有的那朵玫瑰花,曾经告诉小王子:在整个宇宙中,她是独一无二的一朵玫瑰花…… 可是现在,才只是一个花园,就有五千朵跟他一模一样的玫瑰花! 小王子这样想着:“我以为我很富有,拥有世上唯一的一朵玫瑰花,可是,原来不过是一朵最最平常的花罢了……” 小王子就躺在草丛里,哭了。 3 然后狐狸出现了。 “来跟我玩吧。”小王子说:“我心里很难过……” 可是狐狸拒绝了小王子。 狐狸跟小王子说了“养驯”这个字。 “我不能跟你玩。”狐狸说:“我还没有被养驯。” “什么叫做‘养驯’呢?”小王子再三的追问。 “是件经常被忽略的事情。”狐狸最后只好回答小王子:“养驯,就是把两样东西连起来吧。” 接下来,狐狸说出了也许是整本《小王子》里面,关于活在地球上的,最重要的一段话—— “对我来说,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跟其它成千上万的小男孩没有两样;对你来说,我也只不过是只狐狸,你既不觉得需要我,我也不觉得我需要你……可是,如果你养驯了我……” 4 每次我读到狐狸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都会觉得我的身边,整个忽然亮起来。 如果是在房子里,就整个房子亮起来;如果是在草地上,就整片草地…… 是比“芝麻开门”的魔法还大的祈使句哩—— “如果你养驯了我……” 狐狸开始想象着新的人生:“如果你养驯了我,我就会认得出一个人的脚步声,别人的都不一样。别人的脚步声会让我匆忙躲回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唤出来。” 狐狸继续想象:“……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没用,麦田跟我也没什么好说。这很教人难过的。可是你有金色的头发,一旦你养驯了我,会是多么美妙,同样是金色的麦穗,就能让我想到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风声……” 说完了这些,狐狸对着小王子,注视了很久。 “请你——养驯我吧。”狐狸说。 5 这绝对是动物史上最感伤的一只狐狸了,简直比瓢虫还要感伤。还好他碰上的,是感伤级数跟他相同的小王子,所以就沟通良好,像厚巧克力蛋糕碰上了冰牛奶一样。 “即使是我,面对着这只狐狸,也是没有办法的吧。”我偷偷这样想,觉得很惊险。 小王子当然的,“养驯”了狐狸。可是,翻到下一页,小王子就已经必须离开了。 “啊,”狐狸听说小王子要走,“我要哭了。” “这都是你自己不好。”小王子很着急:“是你要我养驯你的,现在你又要哭!这根本对你一点意义也没有!” “有的,有意义的。”要哭的狐狸回答:“从此当我看见麦田的金色……” 狐狸说得很好,我没有办法说得比他更好——只要你曾经养驯,只要你曾经被养驯,这个世界就不会再是原来的样子。 即使是麦田的颜色啊…… 6 狐狸又叫小王子回去看那花园里的五千朵玫瑰花。小王子看着他们,发现他们跟他那朵玫瑰花,一点也不像了。 “你们很漂亮,但你们是空的,”小王子对五千朵玫瑰花说:“并没有人会为你们死……” 于是,五千朵玫瑰都为自己感到无比的难为情。圣修百利这样写。 小王子的世界也不一样了,他确定了他的那朵玫瑰花,是宇宙里唯一的一朵。不是因为他无知才这样相信,而是因为他知道了“养驯”的意思。 很厉害吧,“养驯”这个字。真不知道这只狐狸哪里学来的。 当然,小王子还是离开狐狸了,养驯并不是抚养,养驯并不是饲养。养驯这个动作,一旦完成,就完成了,并不靠着持续下去才算数。 7 我们。 我们有的也不吃面包,我们有的也看过五千朵玫瑰花。 “怎么都和我没有关系呢?……”我们眼中的狐狸、小男孩、瓢虫、麦田,都一个样子。我们分不出来那唯一的一朵、一只、一个。 我们没有小王子的运气,没有在哭的时候,遇见别人来教导我们养驯的意思,来做我们养驯的对象,来自告奋勇的说:“请你——养驯我吧!” 那是因为,我们跟小王子的状况不一样,我们并不是来“访问”地球,听取简报的。我们既不是来自一个只住了自己的小星球,也不至于只拥有三个迷你火山加一朵玫瑰。 我们的整个人生从小到大,充满了人来人往,于是我们就把别人的存在,当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啊!终于见到另外一个人类了!”这样的惊喜,除了在科幻电影之外,简直没有听到的可能。 永远是像小王子这类的外来者,才能看见我们自己看不见的事情,才会相信我们听都懒得听的事情。 像“养驯”这样的事情。 可是,一旦我们被小王子养驯了,我们也就知道,除了你暗中诅咒的老师、你暗恋的邻居、你跟踪的偶像、你跪拜的老板之外,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之间,还可能有一种靠着养驯来建立的连系。 即使只是在翻一页书的一瞬间…… 8 至于我接到的那通电话嘛,当然是像找到了树干的蔓藤,攀附着我的人生。延展下去了。 既然号称是快乐的陷阱,当然就可能有悲伤的结局,但这根本不要紧,悲伤又不是人生的全部,就像快乐不会是人生的全部一样。 更何况,就算是掉进去了食人族的陷阱,也还是有可能被公主看上,而从底下生了柴火的大缸里,湿淋淋的被捞出来换新郎服的。 既然有会把我吓到地底下去的电话铃声,也就会有能把我唤出洞穴的电话铃声—— “……喂?……是狐狸吗?……呃,我是小王子……” ~上学呛呛呛~好莱坞隔壁的研究所 1 每次翻书,看到写书的人自我介绍的部分,心里就忍不住纳闷——“这些家伙,除了从一个大学毕了业、再从一个研究所毕了业、再进了另一个大学去教书之外,他们这辈子就什么好玩的事都没发生过吗?” 对很多爱写书的蛋头学者来说,事实的真相,恐怕正是如此——他们的人生,除了分别用A大学、B大学、C大学来当坐标之外,的确没有更理想的标点符号了。 然而,不可否认的,这些人会这么心甘情愿、而且理直气壮、而且与有荣焉的,勇敢把以大学为坐标的人生地图,公布在大家的面前,一定是因为——这么几所大学的名字,总能够代 表些什么吧,总能够证明些什么吧! 是啊!大学的名字,到底能够代表些什么?到底能够证明些什么? 2 这样的问题,一旦被提出来,就好像是当着气象播报员的面,问他那张看起来很了不起、实际上模模糊糊的卫星云图,到底是在搞什么鬼一样。 我有位好朋友,是美国一所叫“哈佛”的大学的博士。我这好友,在爱情上过得不顺利,大家就总会努力帮他找些可能的对象。 可是每次到了要安排见面时候,他就会很干脆的回绝:“嗳呀,人家不会对我有兴趣的啦!” 这时就必定有人会加油打气:“没兴趣?!是哈佛的博士耶!怎么可能没兴趣?!” 我这好友也就必定会回答:“哼!博士又怎么样?!哈佛又怎么样?!” 是啊。气象播报员,自己开口了—— “哈佛又怎么样?” 3 我自己从一进大学开始,就觉得——“这个地方不对劲”! 当然并不是说有鬼。有鬼没什么不对劲,很多大学都有鬼。 不对劲的,是我遇到的大部分学生,还有大部分老师,表面上都煞有介事,骨子里都恍恍惚惚,不知道大学到底是个干什么的地方。 我的同学,多半表现的态度是:大学,是人生第一次没有人盯在后面管的地方。 我的老师,多半表现的态度是:大学,是老师唯一不用盯在后面管的地方。 这并没有什么不好。事实上,大学的消极功能,本来就有一大重点是培养互相尊重的原则: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学科与学科之间互相尊重。 不过,我会感到不对劲,是因为这种“大家不管大家”的局面,竟然就是“大结局”了,接下来,没有了。 大家不管大家,就是这样了,你被当掉也没人管,你不好好教书也没人管。 连人格展示的机会都没有,更不用说人格的养成了。你有机会展示的,是打撞球的技术、投资股票的灵敏、避孕的花招、摆地摊的口才。这些东西。 偏偏我认为,大学的一项重要的目标,应该是养成人格,而不只是“养人”而已。 于是在这样的大学气氛里,我当然是关起大门过我的日子。所幸我念的大学,校园超级美丽,起码比美国好几家名校都美,让我能够以开阔的环境,做为自闭的居所。 台湾当时的其它大学,也都不会比我念的学校高明多少。排名最前面的那几所,情况也许好一些,可是根据我这些年来,跟这些大学往来的经验,充其量也只能觉得,闪耀光芒的,通常只是精彩有魅力的个人,很少是一校在制度上展现的风华、在治学上展现的气派。 台湾几十年来,政治大环境上,尚且关关卡卡、踉踉跄跄,在这种条件下,要求各大学卓然自成真理与知识之天堂,当然是奢求。 回想政治戒严时期,似乎大学里还有机会让知识人略展不同标准的“风骨”,不像解严以后,大学变成资本化社会的育幼院,教室里,老师的行动电话与学生的呼叫器齐响;教室外,老师与学生成为同一家直销公司的上下线。这一方面有开发中国家的生猛,叫人为之失笑;另一方面,又令人无比惋惜,眼睁睁看见人生最珍贵的事物、与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就为了先赚到手那些钱,以致两相错过。 4 就是因为在台湾的大学,见到了很多出乎意料的局面,所以我挑选研究所阶段的美国大学时,就特别注意这些学校从招生阶段开始,是否就已展现了不同的理念和风范。 从大学阶段的英文系念完以后,我就知道文学不可以再往下念,再念势必会伤害我对文学海阔天空的信赖。 因为已经确认:写东西必须靠自己,对这条路就暂且放下心来。当时左思右想,觉得电影这池二十世界的大浑水,是非要去沾惹一番才行的。写字毕竟已经会写,电影却完全不会拍,不趁此时练就武艺,更待何时?! 下手一查美国各研究所概况,立刻发现老牌名校几乎全部不设研究所阶段的电影课程,原因无他,一言蔽之——他们觉得拍电影算不得是殿堂上的学问。 就拿常春藤诸大盟校来说,当中就只有哥伦比亚大学一家,心不甘情不愿的设了一门“导演学与编剧学”的专业硕士学位,算是过滤掉拍电影过程中那些太缺乏人文色彩的技术部分,当然,也同时节省了惊人的硬件器材费用。我还记得那时坐镇该研究所的,正是以《飞越杜鹃窝》和《阿玛迪斯》威镇影坛的大导演米洛斯福曼。 其实不要说是雄霸美国东北角的这些老名校,就算是其它上品上级的大校如普林斯敦、柏克莱、西北、威斯康辛麦迪逊分校等等,也都最多只肯设立电影理论的相关研究所,没兴趣把拍电影的学问,开成专门的研究所。 除了器材经费是一大顾虑之外,摆在第一位的,当然还是各校自我要求的学术标准。 我是深爱电影之人,也确知电影已累积不少值得保存的文明精粹,对于这些名校的老大心态、沙文态度,当然不能完全同意。可是,这种拥学术传统以自重的精神,依然是我所尊崇的大学之风,只要治校理念明晰,照样为我所支持。 不过这些名校近年颇受财务重压,为了多赚学费,也常常广开善门,大大放宽招生标准。只希望他们晚节能保,找到能兼顾募款与理念的治校高手吧。 5 于是我申请研究所的方向当然也就转向一批较年轻的大学,这些大学中,也颇有几所名气大、而且电影研究所也够顶尖的学校。 一般公认美国在电影摄制研究所方面排名最前的几名,无非就是下列这几家比来比去—— 位于好莱坞旁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南加州大学、纽约大学、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 我在向这几所学校索取申请书与学校简介的时候,就开始发现各校不同的理念,而且各有根据,相映成趣。 拿我后来进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来说,我就发现他们虽然每年申请进入电影摄制研究所的人超过六百,而名额只得三十人,但他们在筛选时,却不重视拍电影方面的经验,而是以你的创作潜力,做最优先的考量。 这种标准,使得我入学后,发现同班的研究生,分别具备了各式各样的有趣背景,有念经济系的、有念法律的,也有念历史、念人类学的。 加州大学这样做的企图很明显——拍电影这件事,应该登得上学术殿堂,但你从创设期开始,就必须构思:如何扩大电影人的视野、如何使电影的人文基础更深厚、如何使一家电影摄制的研究所,不至沦落为“职业训练班”? 加州大学的第一步,就是免除了技术导向的包袱,仔细吸取各领域能为电影再加分的族群。 6 在加州大学的求学过程,当然还让我见识了各式各样的大校风范。像该校对我这样一个外国学生所知不多,就给了我学费全免的优惠;或者天方夜谭般请到影史上第一大师奥森威尔斯驻系指导;或者是全力协助学生实现自己不知多古怪想法的教学态度;或者是以制度逼迫学生必须担任电影业中各类职位,并与所里各色人等共事的强硬原则。 所有这些经历,都使我相信了大学理念,并非日趋缥缈的空谈,而是可以一步一步靠课程设计、靠号召人力、靠资金运用来逐步架设完成的。 我的性格,受困于体制的可能,远超过受惠于体制的可能。可是在加州大学的体制下,我很扎实的受了惠,原因很简单——那个体制,是一个敦促人良性竞争、成全人自我实现的体制。 大学之所以能“大”,大学之所以能“学”,都源于此。 ~上学呛呛呛~别问“这有什么用?” 1 大学毕业时,爸说:“你一定要念一个硕士学位。不用念博士,可是硕士是一定要的。” 为什么“硕士是一定要的”?我没问。爸爸对我的要求非常少,所以一旦他开口了,我都很“上道”的照单全收,当然,也因为硕士大都很容易念,选个容易的科目,常常可以在九个月内就拿到硕士。 博士就麻烦得多,要是不幸遇上贪图廉价人工的指导教授,想把研究生一直留在身边帮忙,那一个博士学位耗掉你十年以上,也是常有的事。 所以我就很安然的接受了爸的指示。 “没问题,一个硕士。”我很有精神的覆诵一次,好像柜台后的日本料理师傅。 “而且要念一流的学校。”爸进行第二阶段的指示。 “没问题,一流学校。”师傅覆诵客人点的第二道菜。 我当然很同意“念一流学校”的想法。我在大学四年,整天听我有学问的好友阿笔,不断告诉我西方最厉害的几间大学,到底都厉害在什么地方:柏克莱待了多少个得过诺贝尔奖的物理学家、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医学院又完成了什么手术、德国的法学博士和美国的有何不同、牛津的研究生吃晚饭时要穿什么、康乃尔的研究生为什么自杀比例最高……聊的都是这一类的事情。 对于在台湾各种烂学校混了十几年的我们来说,没事就把这些知识神殿的名字,在牙齿之间盘弄一番,实在是个方便又悲伤的娱乐。 就像两个台湾的初中男生,翻看着《花花公子》杂志拉页上的金发兔女郎。夹杂着向往和民族的自卑。 2 爸对学位的指示,已经清楚收到。“一流学校、硕士就好”。 轮到我对爸开出条件了。 有风格的料理师傅,是不会任凭客人想点什么、就做什么的。客人可以要求吃生鱼片,可是有风格的师傅,会决定此刻最适合做生鱼片的,是哪一种鱼。也就是说,你点归你点,未必吃得到。 “爸,我只念我想念的东西喔。” “可以,不要念太多就好。” 爽快。这是爸跟我随着岁月培养出来的默契。各取所需,互蒙其利。 不过,老实说,“我取我需”的状况,似乎比“爸取爸需”的状况,要多那么一两百次吧。 3 我想念的东西,对一般的台湾爸妈来说,似乎有点怪。 我想学“舞台剧”。 还好我爸不是“一般的台湾爸妈”。 从小到大,爸从来没问过我:“这有什么用?” “这有什么用?”几乎是我们这个岛上,最受欢迎的一个问题。每个人都好像上好发条的娃娃,你只要拍他的后脑一下,他就理直气壮的问:“这有什么用?” “我想学舞台剧。”“这有什么用?” “我正在读《追忆似水年华》。”“这有什么用?” “我会弹巴哈了。”“这有什么用?” “我会辨认楝树了。”“这有什么用?” 这是我最不习惯回答的问题,因为我没被我爸问过这个问题。 从小,我就眼睁睁看着爸妈做很多“一点用也没有”的事情。爸买回家里一件又一件动不动就摔破的瓷器水晶;妈叫裁缝来家里量制一件又一件繁复的旗袍;一桌又一桌吃完就没有的大菜;一圈又一圈推倒又砌好的麻将,从来没有半个人会问:“这有什么用?” “漂不漂亮?”“喜不喜欢?”“好不好玩?”这些才是整天会被问到的问题。 长大以后,越来越常被别人问:“这有什么用?”才忽然领悟很多人,是随着这个问题一起长大的。 我不大确定——这是不是值得庆幸的事。一直到,反复确认了“人生最重要的东西,其实都没有什么用”时,才觉得自己运气真好。 人生,并不是拿来用的。 爱情,光荣,正义,尊严,文明,这些一再在灰黯时刻拯救我、安慰我的力量,对很多人来讲“没有用”,我却坚持相信这才都是人生的珍宝,才禁得起反复追求。 ~上学呛呛呛~第一名VS.清一色 考第一名,除了可以拿来换取“其它利益”之外,实在是很无聊的事情。 头一次考到第一名的时候,是在非常无知的小学一年级,完全搞不清楚“考试”是干什么用的。 就像小斑马或小野牛,被狮子老虎追着跑的时候,会本能的快跑,跑得快就活命,跑得慢就被吃掉,没有任何一只小动物会发神经,想去“跑第一名”这种无聊事。 长颈鹿不会比赛谁的“脖子第一名”,苍蝇不会比赛谁的“脚毛第一名”。 如果有动物拼了命的比力气、比爪子、比牙齿,是因为比赢了,可以做“老大”,可以享受供养和服侍。 第一名,要如何享受到“做老大”的乐趣呢?光靠成绩单,是没有用的。 要自力救济,把第一名落实为各种福利。 网球大赛的第一名,可以“落实”到电视广告里去,和世界最强的电池对打。钢琴大赛的第一名,可以“落实”去和世界各地文化中心的破烂钢琴搏斗。诺贝尔奖加冕的科学家,可以得到柏克莱加州大学校园的一个停车位。 体育选手能拍广告,音乐家能巡回表演,科学家能有车位停车,这些都是货真价实的福利,是靠“第一名”换来的果实。 换不到这些果实的话,所有的“第一名”都只能随着年华老去,渐渐变成教练、教师、教授……这没什么不好。只是必须一步一步领悟“第一名”的虚幻无聊罢了。 还好还好,我的第一个“第一名”,就非常的实惠。 小学一年级的我,放学踏入家门,正好欣逢盛会,美丽的妈妈,正跟一客厅穿旗袍的阿姨伯母们,进行“上麻将桌前的暖身活动——聊天”。 “回来了。来叫人——”妈妈指示。 我丝毫不需提示,依照每位阿姨伯母的脸部五官特征,一溜烟把招呼打完。 妈妈还想炫耀更多—— “这次考第几名啊?”妈妈问。 “喔,给你看。”我还不太记得住“第一名”这个东西,把成绩单交给妈妈。 “咦?第一名啊!”妈妈龙心大悦。 众位阿姨伯母,全部齐声欢呼、花容失色:“这么乖啊!第一名啊!” 以往这种景气,只有当桌上有哪位女士,神勇的胡下“清一色”时,才会引起的骚动。 我有时刚好“路过”麻将间,偶尔就会见识到娇呼与惊叹此起彼落的这种情景。 这下我有点开窍了—— 原来,“第一名”是跟“清一色”威力相当的东西! 从此,我对“一”字建立了良好的印象。 更没有想到的,是阿姨伯母们,在听到“第一名”三个字以后的反应,竟然和听到“清一色”三个字一样——她们都开始付钱! “考第一名啊!真乖!”我干妈首先发难,打开皮包,拿出一张大钞: “来,给你红包。” 我不知道是福是祸,乖乖接住大钞。 “来来来,给红包,给红包……”当下一阵乱,喀喀咔咔、各式漆皮鳄鱼皮包的嘴巴大大张开,慧宝阿姨、翁妈妈、黄家阿姨……纷纷出手,大钞结成美丽队伍,逃离鳄鱼之口,飞向我的口袋。 也许是因为上海麻将和台湾麻将的规矩不同。台湾麻将,只有“肇事闯祸者”需要付钱,上海麻将呢,则“同桌者都要付钱”。 应该是基于这种“见者有份”的付钱精神,才造成了这样共襄盛举的场面吧? 或者,是女士们之间输人不输阵的“同侪压力”呢? 这样一次与“第一名”的邂逅,已经使我明瞭了这玩意儿的价值。在后来的人生里,我没有再被“第一名”三个字欺骗过,都得归功于这次的“利益输送”。 有人觉得过气明星拍卖奥斯卡奖座,是很落魄的事,令人感伤。我反倒觉得这是“觉悟者”该做的事呢 ~上学呛呛呛~为了特权去唱戏! 每个人都翘课。 有的人翘得很灵巧, 有的人翘得很粗鲁; 有的人为了翘课,让自己早已过世的外祖母“一再病危”、每个月固定在生死边缘徘徊。 我当然也翘课。 我靠的是“特权”。 特权如果来自于拍老师马屁、打同学小报告这类不入流的行径,那是很没出息的。 但如果特权来自于“专业技能”的话,就不失为“有格调的”翘课之道。 什么样的“专业技能”呢? 像打球、演讲、心算、弹琴这类的,当然都是很符合“当局利益”,很能制造翘课机会的。 至于染发、飙车、用牙齿咬开酒瓶盖、用舌头把樱桃梗打结这类的专业技能,就最好自行在民间发展,不太能指望用来翘课。 什么样的专业技能,可以得到学校最大的放纵,换来最多的翘课机会? 当然必须是这所学校的“显学”。 如果你的学校最重视电脑,你就不要老是练习扯铃;如果学校专在棒球上扬名,你的西班牙文造诣可能也就会受冷落。 那么,我念的小学,当红的“显学”是什么呢? 说出来,一定让人觉得“深具时代意义”—— 吾校之显学,正是“唱平剧”! “唱平剧”,实在是很冷门的课外活动,我后来情窦渐开,常常忍不住懊悔自己选了平剧---如果学拉小提琴,起码可以用来对暗恋的对象下蛊,一边拉出摧心的曲调,一边紧锁双眉,做出痛苦又陶醉的迷人表情。或者起码应该学素描,把对方听课的侧影画下来,偷偷放在对方书包里,在潇洒的签一个鬼也看不懂的签名。 然而,我既没学拉小提琴,也没学素描。 我选了学平剧。有谁能靠唱一段平剧,而掳获佳人芳心? 神经的小朋友还不只我一个。大概在那个年代,我们这类家庭看平剧的比例还是非常高的。 学校请来了余老师和孙老师,余老师是年华正茂的美艳名伶,带着女生组学青衣花旦,孙老师是辈分很高的前辈师傅,带着男生组学唱老生。 学校派下来的第一出戏码,正是鼎鼎大名,可是实在满无聊的“四郎探母”。 为什么第一出就学“四郎探母”? 大概是因为这是所有平剧当中,被表演次数最多的一出,就像在各国的哥剧院,蝴蝶夫人必须一再的自杀,卡门必须一再的被杀一样,杨四郎也必须一再探望他的妈妈。探到他妈妈吐出来为止。 “四郎探母”这出戏既没有死半个人,也不会打半场仗,纯粹是出“亲情伦理大悲剧”。 一个中年男人,被迫放弃宋朝的公民身分,用假护照居留在番邦,为了生存,甚至犯下重婚罪,宋国有个太太,在番邦又娶一个太太,而且娶的还是番邦公主,不但娶了公主,还生了孩子! 结果老母亲竟然代表大宋国,带兵来攻打番邦,番邦当政的老太后当然起兵抵抗;是自己的老妈妈,来攻打自己的老岳母。 杨四郎的故事,听起来就像每一个大时代造成的小悲剧一样,有点残忍的可笑。 可是,对我们这一群十岁不到的小孩来说,“四郎探母”实在不是一个令人跃跃欲试的故事。跟“孙悟空大闹天宫”根本不能比嘛。 但总还是比上课有趣多了。 我们越玩越逼真,戏也学会了,角色也分派好了,竟然就要上台公演了。 一群十岁上下的小鬼,要公演“四郎探母”这样的政治宫闱丑闻剧,实在是奇妙的安排。要是换了别家小学,大概校庆同乐会上乱七八糟瞎演一场也就够了。 我念的这所小学,状况不太一样,校长是平剧的大行家、爱戴人士,她找记者来看彩排、拍剧照、印节目单,我们在容纳千人的纪念馆公演,面对满场大人观众,然后第二天上各大报去出风头。 我们这所私立小学,众集了多少当时厉害人物的小孩呢?这个答案,可从“演出说明书”的“演员表”上得知—— 这很可能是“四郎探母”演出有史以来,最古怪的一张演员表了。 演员表上,“杨四郎”有两个,可是“候补杨四郎”有八个! 番邦那位“铁镜公主”有一个,可是“候补铁镜公主”也有八个! 这张演员表看起来真的很吓人,简直不像平剧演出的演员表,而是神风特攻队的队员名单,彷佛每五分钟就会阵亡一名,需要马上递补的惨状! 事实当然没有这么惨烈,杨四郎之所以会有两个人演,是因为一位同学演前半段,我演后半段,至于“候补杨四郎”,“候补铁镜公主”,其实是为所有扮演“龙套”和“宫女”的同学所创出来的头衔。 这些位演“龙套”和“宫女”的同学,他们的爸爸妈妈都大有来头,不是大官、就是耆宿,不是富商、就是名流,为了得到他们的捧场,实在不宜逼他们承认自己的小孩在“四郎探母”里演的是八个一组的龙套宫女,改说成是“候补杨四郎”和“候补铁镜公主”,当然皆大欢喜。 光是一张演员表,已经让十岁的我,充分体会了娱乐界竞争的残酷铁律:“演员只有两种,一种候补,一种等着被补”。当然也学会了社交界的生存法则:“你给别人面子,别人才会给你面子”。 “四郎探母”是一出充满人情世故的戏。演“四郎探母”的过程,也是出充满人情世故的戏。 “四郎探母”演完以后,我的“演艺生涯”并没有跟着结束。 我开始拥有一些“高龄歌友”,有些老太太会送我糖果礼物,有陌生的老伯伯会跟踪我,等在校门口要找我说说话。 我也奉父母之命,没事就要签几张“公关用签名剧照”给各家亲朋。 有时还得“应召出席”,在餐前酒后为来家的贵宾“清唱”一段。 当然,我们这几个演公主、演太后、演四郎的小鬼,也都因为唱戏而得宠、而得到校内的高知名度、而得到不少“特权”。 这些特权包括“翘课合法化”,“经常进出校长府第”,“造型的空间增加”等等微不足道,但又很有搞头的小事。 我在感受这些小小特权、小小知名度、小小乐趣的同时,渐渐不自觉的明了了这小小人类社会的奥妙—— 大人老想把我们关在课本里,可是真正的乐子,都在课本外面,那个无边无际的险恶世界里。 当然我会了一些堕落的技巧——比方说,利用体制来扩张自己的权力,比反抗体制要方便得多了。 我在这所私立学校,待了将近十五年的时间,从幼儿园一再直升,一直念到高中毕业。我代表这个学校,参加无数的比赛——作文、演讲、辩论,拿到的奖状,足够当壁纸;搬回学校的冠军杯,足够圆桌武士一人一个拿去吐痰。我也不间断的当班长、当模范生、当学生会主席、当毕业生代表,可是,我自己心里很明白—— 对所有这些事、这些比赛、这些“公职”,我都没有热情。 我从来没有把那些冠军杯当成是光荣,我也从来不认为担任那些“公职”是为了“服务人群”。 我只是凭丛林动物的本能知道,这些冠军杯,这些公职头衔,都可以让我更任性、享受更多特权,也更方便的摆脱困顿的、愚蠢的、课本里的世界。 我很冷淡而有效率的完成一次又一次的比赛,像个“个人工作室”那样靠“接案子”来赚取我要的空间。 爸妈常常困惑,搞不懂我为什么出去比赛得了冠军,回到家却绝口不提。 他们不晓得,我是以这些冠军为耻的。 我的作文、演讲、辩论,全部都充满了我一点也不信的谎言,用尽了我觉得很廉价的表达技巧。我不得不引以为耻,因为这些跟光荣无关、跟热情无关,只是为了换取更多不被控制的特权而已。 这是我在这家学校,从幼儿园到高中,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 高中的最后一年,我终于用行动唾弃了自己的特权,我编了叛逆的校刊,让自己被记了大过,用惊险的成绩毕业,离开这个学校。 我很喜欢这段“高度政治化”的少年岁月,我从中体会到的,不管是腐化的乐趣,还是反叛的快乐,都替后来的我省掉了很多时间,不会再耽溺在无聊的权力游戏里。 教育,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把你抛到空中,接近一下星星,再让你跌进沟里,闻闻自己的臭。 当然,接着你就会把自己洗干净,如果你运气还不错的话。 我的运气,好像还不错。 我闻得到我自己的臭。 ~上学呛呛呛~小鬼弄哭老先生 我现在重新翻看七岁时,扮成平剧里马超、石秀,还有黄天霸的照片,才忽然醒悟到:在我后来勉强延续到十五岁的唱戏生涯里,我再也没有机会演到这等英雄的角色了! 显然一个人一生能扮的英雄,配额是有限的。 我在七岁就把扮英雄的配额用光,等后来九岁真的上台唱戏,就只能扮扮狗熊了。 哪一位狗熊? 知名度极高、成就感极低的,杨四郎。 杨四郎,顾名思义,是杨家排行老四的那个郎。 哪个杨家? 假设你完全没听说过“四郎探母”这件事情的话,让我在这里为你做一个背景简报--- 杨家,是宋朝的“金刀令公”杨老先生他那一大家。 他们家虽然男丁众多,可是很讽刺的,大家对“杨家将”最有印象的发言人,通常是一位头发很白、脸色很臭、手中撑拐杖、胳臂夹令旗、下半身穿老婆婆裙、上半身披锁子铠甲,说她老她还真老、说她凶她可真凶,一半文来一半武、一半娘们一半爷的: 人称杨门女将寡妇头儿、“天波府余老太君”的是也! 怪了。堂堂杨家将的发言人,为什么竟是杨老妈妈? 原因很简单。 杨家的男士,都如同树上的苹果一样,只要成熟了,就纷纷从生命的树枝头掉下来,被吃的被吃,被踩的被踩。 据说宋跟辽的战争当中,有一场著名的“金沙滩”战役,在金沙滩一战之下,杨老令公的七位虎子猛将,总共“挂掉了”四位,没挂掉的,分别是后来立刻“因不明动机”削发出家的杨五郎、幸存而独撑门面的杨六郎,以及…… 以及杀得头昏脑胀,竟然像乌龙足球员射错门那样,自行投奔敌营而去的,杨四郎。 这件事,就已经充分显示杨四郎“狗熊”的潜力。他家里的几位兄弟,虽说技不如人,死的死,败的败,毕竟都是兵家常事。 就算莫名其妙出了家的杨五郎,不管是因为濒临崩溃而出家,或者是他灵感来了,要为大宋皇帝成立一团“中国十字军”,也都在逻辑之内。 唯独杨四郎,打一打仗,失了踪。 失踪很正常,失踪到去娶敌国的女性,就有点离奇。 娶敌国的女性,也只“有点”离奇,竟然娶的是敌国的“第一家庭的女姓”---辽国的堂堂公主,这就实在“太”离奇,也“太太”离奇了。 然而人生是荒谬的。 为了呈现人生的荒谬本质,就要让行事荒谬的杨四郎,再做个荒谬的决定---两军打仗的时候,他夹在中间做“探亲之旅”! 这就是为什么一郎不能探母、二郎不能探母、七八九十郎都不能探母,只有这行事诡异之至的杨四郎可以探母。 杨四郎,一个“和番”的男子。(为什么从没有人把他和王昭君相提并论?) 杨四郎,一个背弃了他光荣的姓氏,混充为辽人的孽子。 杨四郎,一个来路不明,却能泡上当朝公主做马子的浪子。 这么一位杨四郎,竟然是我表演生涯的第一个角色。 从那一句“平剧入门基本句型”的“我好比笼中鸟……”唱起,我从此跟杨四郎这个角色,翻滚搏斗了好几年。 一个十岁的小孩,实在无法了解----- 一出毫无英雄气概的“四郎探母”,竟然让全场一推中国大陆移来,留在台湾、从头再成了一次家、立一次业的中老年绅士,纷纷热泪盈眶,台上几个加起来不到四十岁的小鬼,弄哭一堆七十老翁哪。 为了一逞血气之勇,实现“打架”美梦,才上台唱戏的我,竟然莫名其妙的跳过了“打架”的层次,被迫见识了人生如戏的种种委屈、种种纠缠不清的荒谬和辛酸。 ~鼓手咚咚咚~一封看似过时的信 ——给北一女的一些师生 前言:几年前,北一女的两个女学生,一起自杀了。留下一封遗书,说“在社会生存的本质”,不适合她们。当时北一女校长以及某些老师和同学的态度,让我非常反感,使我在自杀事件发生后的不久,写下了这封信。信里提及的人名,很多当然已不在其位,引述的报纸,现在也早已堆在图书馆里,泛黄变脆。我多么希望这封信里谈的问题,也能够就此成为过去式,不再有讨论的必要。 很遗憾的,类似的学生自杀事件,依然继续在发生,学校反应的态度,也依然是如此眼熟,如此令人失望。这封写给当年北一女师生的信,虽然早已过时,但这封信里担忧的问题,并没有过时。我决定把这封信,依照当初刊登在中国时报的原貌,一字不改的重新登在这里,以提醒所有应该被提醒的人,包括我自己。 1 两位女学生的自杀,逼得很多人不得不对一些事表明了想法。 现在你们读的这篇文字,绝对无意揣测死者自杀的原因,也无意追究是谁的责任——生命是巨大的迷惘,谁有资格判定原因?谁有资格负起责任? 没有人。没有人有资格。 我写这篇文字,是在读了许多这次事件的报导后,发现了一些你们表达的信念,一些你们采用的态度,这些信念和态度,是我想探究的,也希望能引起你们注意。 2 首先,如果我们承认:没有人有资格“肯定”她们的死因,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承认:没有人有资格“否定”任何一种她们可能的死因? 我在报导中,一再看到北一女校长或辅导室主任“排除这种可能”“否定那种可能”,却又同时一再表示“无法理解真正原因”。 如果你们不理解,如果你们无法想象,那你们到底是凭什么“排除”、“否定” 一些可能的死因? 根据七月二十六日的中时晚报,记者石文南的报导——“丁亚雯今天郑重否认,所谓的两人关系的传闻,她强调,绝对没有可能。因为班上同学及辅导室内并没有相关的说法及访谈纪录。” 丁校长,“辅导室内没有纪录”正是整个事件的重要病征之一,你怎么反而拿来当证据?如果警察认定某人犯了罪,通缉他,这人还会在彷徨无助时,上警察局去“求助”吗?他如果去了,只能去“自首”而已,他能留下的纪录,只能是“忏悔录”、“犯罪纪录”而已! 3 所以,我接下来就必须问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并不只请问丁校长,而是请问在整个事件中,曾经表达过意见的北一女师生,因为我相信整个学校的气氛,不会只决定于校长一人—— 我绝对没有质问的资格或心态,我很真心地请问: 第一,你们认为两位死者之间,如果曾互相爱幕的话,这是错的吗?是道德上的错吗?是法律上的罪吗? 第二,如果你们不觉得两人有感情是错的,那为什么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要一再否认这种可能?为什么在你们要求外界“勿作揣测”的同时,你们自己却作了最大的揣测,断定这件事和爱情没有关系? 两位少年,在人生初识爱情的阶段,在自由意志之下,如果互相产生了爱意,这到底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地方?!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情被规定要“在辅导室留下纪录”?要被放败道德的天平上接受审判的? 七月二十七日中国时报,记者陈荣裕的报导——“至于有人揣测两名女学生可能因彼此的感情关系而有此举动……校方希望外界勿臆测而造成死者家人及其他人的无谓困扰。学校人员指出,当以此事向该班学生询问有无迹象时,同学们多笑了,认为不可能。” 我不相信你们笑了,我认为那位“学校人员”叙述有错。我不相信始终被报导为“充满哀戚”的你们,在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会“同学们多笑了”。 如果真的有人笑了,会是哪一种笑呢?是“这个问题真荒唐”的笑?是“怎么扯到这上面来”的笑?是鄙夷还是害羞?到底是什么地方可笑了? 我还在七月二十六日的中时晚报上,读到记者陈香兰引述师大附中辅导室主任黄福的话——“劝社会大众不要做任何的判断,因为任何涉及感情的判断,事关小孩子的名节。” 名节?!我真不敢相信我的眼睛。这两个字,是从宋朝哪一位理学腐儒的书上剪下来的?!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你们把两位少年人之间可能发生的一种感情,当成了可笑的对象?当成了可怕的、避之唯恐不及的洪水猛兽? 这种对感情的洁癖,到底是哪里来的? 4 我再强调一次,我无意,也没资格揣测两位死者自杀的原因。当她们已经用生命来换取一个存在下去的空间时,我们生者只能默默承受,而且尊重她们的选择。 我们有什么权利去宣称“这不可能”、“那不可能”?她们在遗书中都已经不愿多说了,你们为什么还要任意代她们做说明、做裁决?!如果你们要“外界”尊重死者沈默的本心,那你们的尊重在哪里? 5 社会大学几年前曾组了教授团访问中国大陆,晚宴席间,不知怎么提起了同性恋的话题。当场一位什么青年会的“高干”就站起来得意洋洋的宣称:“我们中国,绝对没有什么同性恋!绝对不可能!” 我一直认为,这个高干的发言,正具体标示了中国大陆与台湾两地文化高度的差距。中国的高干什么时候可以面对同性恋,就稍有可能靠近多元化的社会一小步了。我这一点点天真的、对台湾的自信,被你们在整个事件中表现的价值和行为,打得粉碎。 整个台湾的中学教育,依然对爱情和性充满盲目的戒心,像清末的人怕照相机会摄去魂魄那样。课本里可以歌颂任何一种人类的感情,就是不提爱情,好像人类文明,跟爱情或性都没有关系似的。 自杀事件发生了以后,被建议在中学增设的课程里,依然只见“宗教”、“人生”、“哲学”的课,没人敢提“爱情”或“性”半个字。台湾一定得这样乡愿吗?我们不都是在爱情的幸福中,肯定了生命与自我吗? 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学校教材为什么提都不敢提?! 6 我和北一女向来没有关连。北一女的师生怎么想,怎么做,可以与我毫无关系的。 可是,当我对着两位少女遗书里那段——“使我们觉得困难的,不是一般人所想象的挫折或压力,而是在社会生存的本质就不适合我们。”时,我实在觉得有义务要提醒你们,不论死者自杀的原因为何,请你们想想,你们所以会拒绝面对、会极力排斥、会极度困扰,可能正因为你们就是那遗书中所说的“在社会生存的本质”啊! 你们已经一再表明了,不能再让这样的事发生。可是你们有尝试稍稍改变她们所谓“在社会生存的本质”吗?我没有看见。 我没有看见任何一点“本质”上的努力或觉醒。 那你们要如何“不再让这样的事发生”? ~鼓手咚咚咚~有时家人真可怕 1 有些人的家人很可爱,有些人的家人很可怕。 有些人的家人既不可爱,又不可怕,只是各忙各的,有点冷淡。 我的运气很好,家人都很可爱。可是我还是常常觉得:“这好恐怖呀!” 好恐怖?什么事情好恐怖? “家人不能随便换!”这是很恐怖的事情。 每次去餐厅点菜,我都喜欢点些没吃过的东西,等到食物上来了,如果真的难以下咽,像日本纳豆这么诡异的东西,我就乖乖尝点味道,把付的钱当做是“观摩费”,意思等于花钱进博物馆去看两千年前的干尸木乃伊、增长些见识。 点菜点到不好吃的菜,起码是自己点的,起码有这么点自主的尊严、任性的快乐。 恋爱遇到不良的爱人,起码是自己选的,起码有这么点自主的尊严、任性的快乐。唯独“家人”,既没经过“点菜”的步骤,又不像恋爱可以“交往一阵子看看”。 家人,是像头发指甲一样,“配备给你的”。 头发指甲,你还可以染染剪剪、自得其乐一番,虽不满意,但总能整修到尽量满意为止。 家人可不容你“整修”。虽不满意,只好接受。 再烂的菜,撤离桌面也就恶梦消失。家人则每天上桌、各有表情,最要命的,他们还会开口说话! 还有什么比这更恐怖的?! 我从小就觉得这件事不能接受—— 虽然我“配备”到的家人真是已经很象样了,可是凭什么不让我再挑一挑? 万一还有“更理想”的呢? 就算是到玩具店也要让我挑一挑吧? 2 有部比利时电影叫“托托小英雄”,主角托托从小就坚信自己和隔壁床的婴儿,是在育婴室火灾时,被两对慌张的爸妈抱错了。 托托认为邻居那一家人,才是自己真正的家人。邻居帮小孩过生日的排场,是原本该自己享用的排场,邻居那家的华屋、轿车、美好假期……全部都应该归他的! 可是这一切,却被一个火灾当中抱错的婴儿抢走。 托托坚持自己“被抢了”。 他幸福的一生,都被抢走,而强盗留给他的,是一群他不要的家人、一个他不要的人生。 托托疯了吗? 托托没疯。托托只是把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为什么不是我”的疑问和遗憾,放大了一百倍而已。 平民家的小孩,想要生在权贵之家:“为什么不是我?” 富豪家的小孩,想要生在平凡之家:“为什么不是我?” “为什么不是我?” “为什么不是我?” 托托乐活越生气,做了一个荒谬的决定——他开始按部就班,一步一步要把原本属于他的人生抢回来! 问题是,我们大部分人跟托托不一样,我们没有“假想敌”。 我们就算要下手去“抢回来”,也不知道要抢什么? 不过,我们比托托幸运一点。 我们也许跟托托一样,被“配备”了一个不怎么样的家庭。 可是胜过托托的,我们可以制造一个自己的人生,不必像他那样,死盯着一个“别人的人生”不放。 托托像电子游戏的主角一样,已经被设定了程式,不完成任务,不能结束游戏。 想象一下被关在电动玩具里的凄惨,你就会觉得自己很幸运—— 人生被设定,就没有乐趣。 人生最大的乐趣,在于“答案没有正式揭晓”前,什么都是可能的。 3 在长大的过程里,我慢慢搞清楚,为什么我在外国人写的小说里,得到比较多的力量;为什么我在看外国人的戏里,也得到比较多的力量? 我发现:外国作品里出现的主角,常常是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而中国人作品的主角,要不就是被“家人”团团围住,要不就是被“国家民族”当头罩住,闷死人。 比方说,《红楼梦》。 “被一群最啰嗦的家人,做最持久的纠缠不清。”——这就是我心目中的红楼梦,红楼超级大恶梦! 如果有善心人士挺身而出,把《红楼梦》改成攻击过关游戏,立刻就能凸显男主角贾宝玉成长的艰辛了—— 贾宝玉,不断被家里的女人攻击着,奋勇向前、过关斩将,这关全部都是林黛玉幽幽出现,用眼泪攻向贾宝玉,下关换成满天的贾母老祖宗,不断把一顿又一顿的美食硬往贾宝玉嘴里塞……守关的大怪物是贾政爸爸,疯狂的用棍棒乱打贾宝玉…… 唉,这样的日子,过了一百二十回,贾宝玉怎么可能不出家? 4 贾宝玉的遭遇,是“特例”吗? 我从他身上感受到的恐怖,没有代表性吗?我有点不相信—— 请不要忽略,在整个中国文化里,贾宝玉,是知名度最高的少年啊! 或者这样说:贾宝玉,是知名度最高的“正派”少年。 当少年罗密欧为了爱而叛离家族的时候,少年贾宝玉正被三姑六婆烦得快要窒息! 我难免会想到在没有翻译作品可看的年代里,所有厌恶家人、内心狂热的少年少女,把眼睛望向戏台上捏造的世界时,竟然也老是看到如此气闷的贾宝玉,一定会很绝望吧。 还好,我们总算也有几个不那么“正派”的少年,像“封神榜”的哪咤这样的野孩子,实在让我眼睛一亮,精神振作了许多。 哪咤,任性又逞能,杀了他爸爸也得罪不起的龙王之子,为了让爸妈不再为难,少年哪咤自杀结束生命,把毁坏的肉身退还给父母。 这当然很帅,但这“帅”的代价多么悲惨! 中国少年与家庭的关系,要不就像贾宝玉的那么恐怖,要不就像哪咤的这么恐怖? 5 写故事的人是干什么的? 写故事的人,大致上是觉得人生充满琐碎杂质,生活又很单调,周遭世界也不怎么迷人,只好动脑动嘴动手,捏造些有意思的人生出来。 对我们这些看故事的人来讲,一个又一个被捏制而成的人生,是值得观摩的,是可能有启发的,是可供自我安慰的,是我们这黯淡世界的炫丽橱窗,神秘出口。 看故事的少年,一样也期望能看到为他们而设的橱窗,为他们开辟的出口。 可惜这样的例子并不多。 大部分的中国故事,在讲大人的人生。大人的政治,大人的道德,大人的感情,婚姻,大人的家庭。 老练、纷扰、迂回兜转、千疮百孔。 对所有站在生命橱窗前张望、偶尔推开生命之门探探头的少年来说,哪能领会其中的奥妙? 从《红楼梦》一路看到张爱玲的话,人生是很不堪的,欲望是很龌龊的。 这当然有可能很真实,很能呈现某种人生的真相,但对许多被困禁在家庭多年,等着拍拍翅膀试飞的少年来说,这些“真相”是很扫兴的,如果你去看电影,才开演十分钟,电影院就误把结局先放映出来的话,怎么可能不扫兴? 艺术价值是很高,但对少年来说,很扫兴。 6 中国故事里,有少年情调、活得起劲、让人很想展翅飞离家庭、自己开辟痛快人生的,是金庸的小说。 金庸捏造出来的少年,绝对不是贾宝玉可以一起混的。 谁呢? 最有名的两个。韦小宝、杨过。 《鹿鼎记》的韦小宝,无赖少年的极致。 《神雕侠侣》的杨过,叛逆少年的冠军。 他们不必像贾宝玉那样被锁在家里,因为韦小宝出生在妓院,杨过是孤儿。 他们吃尽了世界的苦头,所以他们不来那一套“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骗人把戏。 他们当然有坚持,不然他们就只是混蛋而已。 韦小宝坚持了义气,其它一切“从宽处理”。 杨过坚持了爱情,其它一切“去他的”。 民族国家的大枷锁,他们两个“试穿”之后,立刻很识相的“退还”了。 写故事的金庸,从来没有明讲过他是受够了中国少年永远被家庭、民族所牵绊的郁闷,可是我们左看看杨过,又看看韦小宝,实在很难想象金庸不是在替闷了好几世纪的少年出口气。 7 我在杨过和韦小宝的身上,看见一件重要的特质—— 这两个少年,从来没有以家庭或国家为理由,停止对人生幸福的追求。 他们有弱点、有挫折,但他们也相信人生的价值,不轻易退缩、不找借口放弃。 跟“托托小英雄”的托托比起来,杨过和韦小宝更倒霉十倍。可是他们不去“抢回来”别人的人生,他们自己搞定。 韦小宝得到过瘾的人生,杨过寻得的是宁静和幸福。不管是什么,起码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出生的家庭尽管不能任你挑拣,人生却依然是你的,请务必善加挥霍。 ~鼓手咚咚咚~他烂糊,你爽快! 是不是我们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越熟、越烂,我们吃东西的口味,也就越熟、越烂? 熟烂,是上海菜很重要的一个风格。小时候家里打麻将,下午点心常常是江浙路数的粽子,形状比一般台湾粽子长,蒸透以后是烂糟糟、黏答答,非常自暴自弃的样子。 我们姐弟虽然完全不参与牌局,但点心倒是有份的,每次遇到这烂糟糟的粽子,姊姊跟我都不断做出恶心的表情,提不起胃口。 我到现在看廉价恐怖片,看见那些行尸走肉脸上的肌肤,东掉西落时,还是会想到用筷子夹起烂肉粽的伤感景象。 当然,我现在是一点也不怕烂肉粽了。煮得熟烂的东西,其实味道是比较容易多些层次,比起生吞活剥的料理,另有一种世故。这和谈恋爱的状况很像,你会喜欢生吞活剥的、蛮横的恋人,可是慢慢的,人生变得熟烂了,你就也会喜欢细火慢炖的恋人了。 不熟悉上海菜的人,如果看到菜牌上,竟然有“烂糊肉丝”这种菜名,大概会觉得有点匪夷所思吧。 小时候我家辈分最尊的,是我的外婆。外婆的筷子很奇特,是一对比牙签粗不了多少的细银筷子。外婆吃的东西更奇特,永远是一碗黄澄澄的“烂糊细面”。 用来搭配烂糊面的菜肴也奇特,是“鸭脑”。外婆的座前,每晚就放妥一具对半劈开的鸭子头,好像等待完工的小提琴一样。 细细的银筷子、黄黄的烂糊面、劈开的鸭子头,这是每晚吃饭的“片头”,是我对“老年”的联想画面。 我开始相信,“烂糊”是“衰老”的指标。 我更加不爱吃烂糊的菜色。 做“烂糊”的菜色,很费时间,而且并不是像鱼翅、海参这些菜,花了大量功夫去做,端上桌就能博得大家的赞叹。像烂糊肉丝、烂糊面这样的东西,是得不到什么掌声,上不了抬面的。 老人家吃这些烂糊糊的菜,简直像在咀嚼自己的生命…… 小时候的我,当然不能领会“浪费生命”的乐趣。可是,所有厚重的、颓废的、天塌下来也不甩的、讲究“派头”的文明,都是以“浪费生命”为基本态度的。 你再什么挥霍,也不可能比“浪费生命”更阔绰。 过度冗长的卷轴、过度冗长的昆曲、扭曲枝干的盆景、刺绣、搓背、鸦片烟、所以细火慢炖的食物。 在中国古董的拍卖会上,很容易就可以看到一大堆细致到歇斯底里的东西。面对这么冗长的文民,人生可真是短得可笑。不过我们倒是被激发出一股浪荡子的决心了—— 这个文明,肯定是面面俱到的了。所以我们的人生,就只适合孤注一掷,放手一搏,才可能有点乐子…… ~鼓手咚咚咚~洗手是为了再弄脏 你觉得《红楼梦》闷死人吗? 我到现在,都还是觉得《红楼梦》很闷,更不用说小时候了。 有人跟我说《红楼梦》里的王熙凤,对付人的手腕特别厉害,我都很困惑—— 王熙凤这样就很厉害吗?有比妈妈的那些朋友厉害吗?有比雪丽阿姨厉害吗?(雪丽阿姨把她的男人逼得穿内裤在街上过夜。)有比小陶妈妈厉害吗?(小陶妈妈试佣人的方法,是把钻戒满屋乱放。)大概因为家里常常有“很多王熙凤”进进出出的,我看《红楼梦》时,就觉得王熙凤“满正常”的嘛! 也有人跟我说《红楼梦》里的刘姥姥很好笑,我小时候也很纳闷——因为我们家洗衣服的欧巴桑,第一次看见抽水马桶,就很高兴的把衣服都丢进去又冲又洗,这个,好像比刘姥姥还厉害吧? 而整本《红楼梦》,除了王熙凤和刘姥姥之外,实在是没什么能吸引小孩子的人物了。我长大以后,当然比较能领略《红楼梦》的幽微致密,可惜还是常常捺不住性子,进不到里面去。 有一次,我被小说家白先勇先生找去,帮着改编他《谪仙记》的电影剧本,改着改着,他开始讲另一个他想写的故事,是有关一对学昆曲的青梅竹马小伶人,他越讲越起劲,讲到这对璧人扮演昆曲《长生殿》的场面,索性站起来演给我看—— 白先生比划着唱了两句,发现我没什么反应,停下来,看着我: “咦?你不喜欢《长生殿》呀?”他问我。 “不喜欢。”我老实回答:“唐明皇一个做皇帝的人,跟个杨贵妃一起咿咿呀呀的翘着小指头跳扇子舞,不喜欢。” “唉呀!”白先勇先生顿了一下脚,痛惜他的对牛弹琴。 他不死心,想救我:“那你喜欢昆曲《游园惊梦》吧?!”白先生问。 “也不喜欢。”我老实回答:“主角演睡觉,观众也睡觉。” “唉呀呀!”白先勇先生连顿两下脚,痛惜他的海参被我当成发胖的水蛭。 他有唐三藏的心,他还是不放弃,还是要救我: “那你总喜欢《红楼梦》吧?!”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 “不喜欢。他们老是在吃饭。”我答。 “唉呀!唉呀!唉呀!”他把脚重重顿了三记,唐三藏亲眼目睹了我这个猪八戒,活活乱吞他的人参果。 白先勇放弃了。 大概《红楼梦》已经到他的“底限”了。 “怎么可以不喜欢《红楼梦》……”他扶着额头,喃喃自语。 读中文的小孩子,喜欢《西游记》的,一定比喜欢《红楼梦》的多,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西游》都是动物要吃人肉,《红楼》都是人吃动物的肉。爱造反的小孩,当然都是喜欢《西游》。 可是比起《西游记》,我更喜欢《三国演义》。 我受不了唐三藏。 如果是我护送这个和尚去取经,我一定抢在所有妖怪前面,先把他吃掉。 孙悟空当然够劲,大闹天宫的时候,把一堆不知所云的神仙官老爷恶整一顿,正是英雄本色,可惜技不如人,竟然就归顺了天上政府。我幼小心灵失望的程度,就像眼睁睁看着杨过变成了什么“神雕大侠”一样,他们变“善良”,他们也泄气了。 《西游记》里,有至高至尊的力量,不可违抗。这实在扫兴。 小孩子没什么形而上的思考,小孩子是本能的相信:世界是用来探险的,规矩是用来违背的,手洗干净是用来再弄脏的。 一旦让小孩发现——这一切的历险、违背、弄脏,都只是为了服务一个最高的易志、服从一个最高的命令,一定会觉得很窝囊! 我看《西游》,看到结尾猪八戒竟然受封为什么狗屁元帅时,“嗤”一声把书丢到一边: 这些家伙,真没出息! 小孩没什么智慧,凭的只是意志,是一股气。 对小时候的我来说,三国英雄争夺天下,是大大有气的。唐僧师徒呢?太像干“保镖”的了吧! ~鼓手咚咚咚~哪些英雄是笨蛋 1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中学课本里的那些英雄。岳飞啦、文天祥啦,所以这些坚持硬碰硬,最后碰到铁板的人。 他们到底追求了什么梦想? 他们到底带给了谁幸福? 这些课本里的英雄,实在跟我们的人生格格不入。 他们说的话、做的事情,没办法给我们任何人生的启发。 他们示范的尊严像在跟人生赌气,他们在关键时刻的抉择,充满自我毁灭的气息。他们效忠一个大家都莫名其妙的政权,最后逼得自己莫名其妙的死掉。 没有一个对人生有憧憬的中学生,会想亲近他们、跟他们做朋友。 他们不是我的英雄。 他们大概也不是你的英雄。 你的英雄,可能是黄蓉、福尔摩斯,可能是田中麻里玲、披头四合唱团,也可能是比尔盖兹、德蕾沙修女。 我小时候的英雄,当然也有一大堆是从小说、电影、新闻、漫画里找到的。 可是另外还有一个英雄的博览会,似乎很少有其他同年龄的人跟我分享—— 我小时候开始,看了很多的平剧。 2 平剧的人物,并不都是快意恩仇的好汉恶女,另外也有许多从居家生活里走出来的角色,让我大开眼界,在蒙昧中初次见识到人生有这么多的委屈、无奈,有这么多隐藏的窃喜,说不出口的痛,有这么多压抑不住、扼不死的欲念梦想。 我当然爱看二十四小时打架闹事、全年无休的孙悟空,爱看罗通将军盘肠大战。 可是感动我的,是别的战。 我看到水浒故事里,閰惜姣被爱情冲昏了头,跟自己的“金主”宋江翻脸,竟然偷藏宋江跟黑道来往的证据,拿来威胁宋江离婚,结果被宋江一刀宰了。 更惊心的事在后面。 被杀了的阎惜姣,没有办法忘记真心所爱的男人,终是鬼魂回到阳世,重和爱人来一场恐怖凄厉的温存,温存完毕,女鬼长发披散,用腰带勒住情人的脖子,反身一背,把情人扛在背上,女鬼一唤,情人就奄奄一息的一答,就这样一步一扛、一唤一答,女鬼活生生把情人背往地狱做伴去了。 十几岁的我,尚未见识过爱情里这么诡艳的场面。我所受到的震慑,使我慢慢警觉到人生最不得已的部分,可能正是人生最强悍有力的部分。 我一再在平剧里,看到这种人生的不得已,所爆发出来的、失控的力量。 我看到了秦香莲一路追寻薄悻的陈世美,而最后得到的,是令她伤痛欲绝的正义:一个被包公铡成两段的陈世美。 我也看到一条白蛇,为了一个实在没什么的平凡男人,使尽浑身解数,就为了做一个平凡的女人。然而天上的法律不能容忍这种僭越的妄想,逼迫白蛇大犯杀戒,用水去淹一整座寺庙。 “他们真强悍!可是他们也很可怜。”我忍不住要这么想。 “他们的力气,到底是哪里来的?” 对一个念中学的人来讲,这与其说是一种困惑,还不如说是渐渐成了一种信仰—— 人有很多难以预料的不得已,人也有很多难以预料的力量。 当这种力量爆发的时候,人生会产生难以预料的奇妙意义。 不一定快乐,但很奇妙。 我开始暗暗的相信这件事。 果然,在接下来的人生里,我经历了很多不快乐但奇妙的时刻,认识了很多不快乐但奇妙的人。 让我觉得很亲切。 我也很庆幸,没有因为害怕不快乐的关系,错过这些时刻,这些人。 3 我们课本里的人物,常常在比赛谁的欲望比较多。 一下是吃很少喝很少的颜回,一下又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在写《出师表》的诸葛亮; 这个人无欲则刚,那个人为了民族正告别新婚的新娘。 大家都在“牺牲小我”,可惜的是,他们成全的那个“大我”,我们实在不太认得。 我其实很佩服孔子,他的行为,和他说的很多话,我都很喜欢,即使是“无欲则刚”这四个字,都是很简明有力的智慧。 可惜很多自以为敬爱孔子的笨蛋,把孔子打扮成一个不可违逆、香火缭绕的大圣人。凡是他为了传递生命乐趣所说的话,都不多介绍,相反的,他训人的话,却一再引用,搞得大家都觉得他有够烦。 更失策的,是逼着整天被训的我们,还要活生生的把这些训人的话,一字一句背下来。 要我们不讨厌孔子,很难吧? 还好我并没有因此讨厌孔子。因为我读到了他的欲望,他的梦想。 为了想试试看他治理国家的构想,他召集几十名依然相信他的学生,陪他一起在各国之间流浪。 光是替他们一群人想想洗澡的事情,就够头痛了,更不用提没事就遇上盗匪,有时还误闯国际战区,动弹不得,好几天没饭吃。 孔子肯吃这些苦,当然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期许、有大规模的梦想、有影响别人的欲望。 这样的孔子,当他说出“无欲则刚”这话时,应该是“感慨”多过“训人”的吧?应该是“如果我也能没有欲望,就肯定是无敌铁金刚”的语气吧? 一旦把孔子从“至圣”的十字架解开,让他跟我们一起做人,他马上就可爱多了。 承认孔子是有欲望的、承认我们是有欲望的。不要对欲望感觉内疚、感觉害怕,才可能活得有力气。 4 平剧里当然也有很多角色,是活不出力气的。 通常,只要这角色是个神,就没什么力气—— 猪八戒是很有活力的,他根本就是“欲望的单人示范大乐队”。孙悟空也有活力,他的野性难以驯服。可是只要镜头一转像天界,舞台上就会出现各式各样木头木脑、面无表情的神仙,从官位最小的土地公,一直往上到玉皇大帝,只要一出场,气氛马上冷下来,原因很简单。 这些神仙,既无欲望,也无梦想,上场来要不就是为了交代故事,要不就为了摆几个好看的姿势,戏演到他们身上,怎么可能不降温? 当然,《西游记》的戏里,也颇有几位神仙,出场时声势浩大,出手时霹雳闪电的。像随身带只土狗的二郎神,老是捧着降魔杵的韦陀,都能跟妖怪打得火爆热闹。 可是,他们还是看起来就很没劲,因为他们“不知为何而战”。他们像“古装的机器战警”,专门负责打架,打完就闪人,连话都没什么好说的。 我小时候,看着他们漂亮的金脸、漂亮的武器,就已经会忍不住感叹:“多浪费啊,打扮得这么漂亮……却活得这么死板……” 如果是人生,谁甘心老是演这种无聊的角色呢? 没有欲望的人生,真是空洞得吓人哪! 5 我大概从看戏这件事里,得到了一些免疫力,不再把欲望,当成有损尊严的东西。 我学会辨识生命中热力的来源,学会痛苦可能比快乐更珍贵,学会欣赏徒劳无功之人生的精彩。 我也了解一些似乎是永恒的原则。 这原则驱动了所有人活下去,古代人或者当代人,神话的人或者写实的人—— 做为人,如果我们低劣,那是因为我们的欲望低劣。 如果我们高贵,那是因为我们的欲望高贵。 文明,向我们展示品味,这品味的功能,是让我们得以分辨欲望是低劣的,或者是高贵的。 却不是教我们变成没有欲望的人。 没有欲望,恐怕只能变得乏味,而不是得到智慧。 看戏,当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教育。 只是我碰到的学校教育,相形之下,乡愿得太可笑,太闪避责任了。 ~恋爱嘿呦嘿~如何照顾被甩的人 天下事合久必分, 分久必合, 有爱必有失恋。 你想知道堂堂男子汉如何度过失恋被甩的痛苦吗? 请看劫后保生的基本动作: 最近又有无知男子一名,终于被多年女友断然遗弃了。 唉,这男子好没出息,终日以泪洗面、失魂落魄;他也不去死,他也不想活;他的皮肤渐渐透明如窗纸,他的隐形眼镜,如同台风夜系在码头的小渔船,随时就会被大水冲刷一阵、消失无踪。 一天八万六千四百秒,你让他一秒钟不叹气,他就不知道如何呼吸了。 所幸,这厮道行虽浅,却毕竟有许多见过世面、拿伤疤当勋章的朋友。这些朋友久久未遇如此痴騃的窝囊同性,这下如获至宝,喜心翻倒,纷纷野人献曝,把记忆深处那不堪回首的招数,全都翻箱倒柜的挖了出来,要传授给这名多情奇男子。 我陪侍一旁,权充“伴读”,也就彷佛是那目睹杨过在瀑布中发狂练剑的老雕一般,很长了些不可能有用的见识。 虽说无用,但我想天下没出息的男人甚多,却未必每位都配备了这许多烂友。是以我发下愿心,要筛选些基本动作,广为传布。这样一来,如果你手边恰好有这样一位不活不死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起码你可以拿这些华而不实的招数,消耗他的心智、搪塞他的生命,把这石磨般一轮又一轮的昼夜、子弹般一个又一个的节日,都一关又一关的来度过吧。 被甩男性,劫后保生之法,简介如下: 橡皮擦法 被甩之人,最容易触景生情,路过昔日欢聚之餐馆,也要呆立凭吊六至十分钟;瞥见前任爱买的花儿,也要泪水盈眶三至四滴;种种琐碎,不可胜数。 此“橡皮擦法”,简而言之,就是要以橡皮擦的精神,把这许多徒增伤感的回忆废料,一一加以硬生生的抹去。 采取此法,为确保没有爱情回忆的漏网之鱼,宜先以探照灯熬夜拷问方式,逼迫苦主画下昔日“恋爱活动路线图”一张,举凡餐馆、花店、公园、海滩、堤防上、路灯下、红砖道、唱片行,这一处又一处充满回忆的案发现场,都必须按路线之远近、案情之轻重,列入图中。 接下来,就由配备交通工具的一干烂友,有车的出车,有腿的出腿,依照这张路线图,像警察押着凶手去现场表演那样,押着被甩的爱情苦主,一处一处去走到、去路过、去点以前最爱吃的菜、去被海风佛面海水浸脚、被路灯月亮和夕阳,车轮战般一轮又一轮的照。 在众多友人像出殡送葬那样的陪在身旁,像抬棺扶灵那样的背抬扶撑之下,苦主虽不可能忘却心中的伤痛,但却绝对有一种“挥别过去、悼念完毕”的仪式性作用。可以使苦主以比较健全的心态,来面对分手的事实。 即使日后在没有朋友陪伴的情况下,一个人在触到这些景,也不会像全无防备的人那样,伤得太重。 以后你若看到有那一类失魂落魄,伫立十字路口良久,以为自己是邮筒的半透明状男子,你就知道这家伙是没练过“橡皮擦法”的苦人儿了。 求辱得辱法 被甩之人,对于自己全面崩溃的丑态,并不是不知道。可是你一定要谅解,做不做出这些丑态,和意志力是没关系的,和有没有出息,也是没关系的。 被甩的人,就是没办法面对自己被甩的事实。即使是天生就是被饲养来做炸猪排的猪,也是没办法面对自己被宰的事实的啊! 被甩的人,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丈夫被踢的秋菊一样-----她什么都不要,她只要一个“说法”。 说法?要个说法来干什么?说法能吃吗?能卖钱吗?最重要的,能把爱情换回来吗? 简单的说,“说法”就像市面上的某种饮料一样,用处不大,只能让苦主“均衡一下”罢了。 问题是,甩人的人,通常都心存厚道,觉得自己已经占尽上风了,不必打落水狗,甩了对方还要开一张发票叫对方去对奖。万一把对方羞辱得去自杀,民事升级为刑事,对自己的新恋情也是扫兴的事吧。 所以啦,被甩的家伙就老是收到许多口蜜腹剑的“离职证明”——对方的口涂蜜,你的腹挨剑。最没创意的说词,当然是这些名句: “我觉得我根本配不上你。” “你很好,但不适合我。” “我们真的很配,可是这样下去不行。”反正就是大公司或名校拒绝你申请时的古典文法——第一段把你说成不世出的英才,第二段告诉你他们不需要这么英的英才。 这就是为什么被甩的人,都迫切地需要一个“说法”。他听对方把自己甩掉的理由,越听越迷糊,越觉得照此逻辑,被甩皆因自己太好! 天下那有这种事!于是,他不但被遗弃,还觉得被欺骗、被愚弄、被当孩子哄。他一剎那从单重苦主升级为三重苦主,必须把户籍搬到三重去了! 怎么办?没办法,他需要一个说法,给他一个说法吧。 身边出现被甩者时,我们有时也会很用力的骂对方“没出息”,“窝囊废”,“自暴自弃”。这些骂句,虽然都很经典,但并不符合苦主要的说法,方向弄错了。 苦主需要别人骂被甩前的他,需要被“说服”自己被甩是理所当然、是众望所归的。你老是骂被甩后的他,当然方向弄错,更不均衡了。 “求辱得辱法”求的是特定的辱,不是任意的辱,此事不可不察。 虽然辱骂自己的朋友,不管用什么理由,我们都很爽,但还是要为被骂的人着想,要照顾他的需要,找到令他服气的说法。 根据每次实施“求辱得辱法”的结果显示,苦主的心情虽然只变好了一点点,但骂他的众烂友,心情都变好了很多很多。 被甩的人,还能发挥这种娱乐大家的剩余价值,自己也可以再多高兴两个百分点了吧。 “橡皮擦法”,还有“求辱得辱法”,欢迎多排练、使用。 ~读书呼哩呼~魔法师下台鞠躬 我的法术已消失, 我只剩身上这点力气…… 这一点点薄弱的力气…… 我既已恢复我原来的身分, 也已宽恕骗过我的人, 那就请别再逼我住在这荒岛上, 请求大家好心些,将我释放吧。 ——莎剧《暴风雨》中,大魔法师的剧终独白 1 凡有边界的,皆是监狱—— 人生是监狱。 很多人要被拉出去处决了,就大呼小叫,拼命扳住门框不放,搞得其它囚犯心情都变得很坏。当然也有微笑退场,也有发表激昂演说再赴刑的。 也有人,在大家的注视之下,悄无声息的,越狱了。 留下大家在次日清晨,揉揉惺忪的睡眼,望着空空的牢房,纳闷说:“人呢?怎么不见了?” 张爱玲不见了。 越狱成功。 很多人悄无声息的死了,很多人越狱成功。 可是张爱玲,是人生的重刑犯—— 她从人生狠狠劈下几块黄金、犯下几件巨案、再大大留下几调线索,然后,飘然远去。 2 “你知道张爱玲为什么要拿着‘金日成猝死’头条的报纸拍下最后一张公开照片吗?”聪明爱人考我。 “不会是讨厌韩国人吧?”我答。 “当然不是!”聪明爱人提供解答:“张爱玲看见这条新闻的时候,心里一定在冷笑——‘哼哼哼,给金日成这样子跑掉,就算得上是厉害了吗?到时候瞧我的吧!’” 聪明爱人把张爱玲的心声,用这么江湖气的腔调来表现,当然很可笑。不过,照张爱玲在那张最后照片里的表情来看,恐怕不是离谱的猜测吧。 面对欢喜赞叹、溢于言表的爱人,我唯有取下架上的《暴风雨》,念一段剧终时,主角大魔法师偷偷代表莎士比亚,向观众道别的独白—— “我的法术已消失, 我只剩身上这点力气……” 这位大魔法师,由于疲倦,也由于领悟,自行毁弃了人们眼中的大能、无上神奇的法术。 张爱玲的法术,一样,早已消失不见。 3 文学,跟文学史无关。 我不会因为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去爱上乏味的史诗《罗兰之歌》;就像我不会因为在动物进化史上的地位,去爱上鸭嘴兽一样。 我入迷张爱玲,可从来没有想过她和文学史有什么关系。迷张爱玲的人,大都是贴身的迷、贴心的迷—— 迷卡文克莱内裤的人,谁会想在博物馆里看到它? 我的张爱玲,是和文学史无关的张爱玲。 更何况,整个不成气候的中国现代文学史,有什么好称霸的? 张爱玲的香火,供在每个入迷者胸中那一座任何宗教都有可能的神龛里,不在琉璃黄瓦的大庙上。 有求必应的、隐密的张爱玲。 4 我读张爱玲,从小就无意识的,用上海话读。 我始终没有意识到这件事,一直到有一天,焦姓朋友问我道:“喂,听说你都用上海话念张爱玲的啊?” “是啊。”我说:“不然要怎么念?” “用普通话念啊。” “嘎?那你怎么念‘桂花蒸阿小悲秋’里讲的话?你怎么念阿小的儿子呆看天空时,喃喃自语的‘……月亮小来,星少来……’?” 对方就用国语念了一遍“月亮小来,星少来”。 我很诧异的听着她念完,大吃一惊原来有人这样念张爱玲的! 她倒过来要求我用上海话念了一遍“月亮少来,星少来”。我照办了,她也大吃一惊:“原来有人这样念张爱玲的!” 确实是,什么异教徒都有。 5 上海人,像任何都市的人一样,也多的是老土。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任何都市的人,拿来跟上海人并肩一放,很容易就会“略土一点”。不见得是外貌的土、见识上的土,多半时候,是一种面对人生的土。 我讲的,自然是彼时的上海人。 拿所有三十年代作家来,放在张爱玲的身边,立刻分晓;白话文有白话文的土、文艺腔有文艺腔的土、左派左派土、右派右派土,一个一个不是青筋暴露、就是灰头土脸。 唯一不土的是钱钟书,可他写一写又不写了。 也有想把张爱玲围起来不让人家碰的,也有再怎么招惹、也招惹不够的。 我也不想招惹她。 我也不想窥探她。 如果想的话,在洛杉矶那几年,埋伏在她必经的路边,总能够督见一眼两眼的。可是这不是我想要她现身的样子。 我唯一想要她现身的样子,要像现代中文小说家里面,唯一够传奇的天王巨星那样,站在台中央,接受几十万张迷的欢呼跳叫,感知一下有多少人因为她的小说,尝到了本来就囫囵错过的人生滋味。 也许有人会端来一碗虾爆鳝面,有人献上一盘糯米糖藕,之类的事情。 反正不是诺贝尔奖那样的玩意就是了。 然而,她不在乎。 有过、又没有了的法术;有过、又没有了的欢呼,她都不在乎。 她从人生,越狱走了。 ~读书呼哩呼~张爱玲的死法 前言:广义的上海,有很多灵魂,有像我爸爸那种,也有像我这种。张爱玲,做为上海最重要的灵魂之一,当她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也就忍不住要写下这两篇东西,捕捕风,捉捉影。因为捕上海的风,捉上海的影,本来就是我家从小常在做的事啊。 1 张爱玲可以有很多种死法,别的人,未必可以。 张爱玲可以有很多种死法,而她使用了其中一种。这种死法,不能加以“选择”,只能加以“完成”。 死并不是一个姿势,死只是人生的下一个基本度动作而已。张爱玲的死法,承续了她的活法,她真是风格统一的大派人物啊! 张爱玲所完成的死法,让人没有办法知道确切的时间、意愿、原因,也没有宗教和社会插手的位置,所以很多人套用了张爱玲的话—— 说她死得很“荒凉”。 说她死的很荒凉,我想,是搞错了。 张爱玲描写的世界是很荒凉的,可她未必是那个世界里的人。她有本事把她看见的世界,钜细靡遗的画出来,恐怕就是因为她能辨认她所创造的世界,和这个真实世界的不同。她大概不至于一头栽进去她所创造的荒凉世界,就像夏卡尔不至于想用头撞进自己的画里面去吧! 我们不会用“寂寞”两个字,来形容上帝的。然不管是从哪一个角度来想,上帝都肯定生活得很寂寞。 2 张爱玲的死法,跟她的活法一样,也许用“冷淡”来说,比较接近我的张爱玲版本。 人生的红火闹热,张爱玲是知道的,破碎的家庭也有过、成名的味道也尝过、荒谬的兵灾见过、混乱无比的恋爱也谈过。 可是这些闹热,对她来说,很快就过期。 驽钝的人,即使到人生的最末期,也嗅不到腐坏的气味,可以津津有味的一直大嚼下去。 聪明但热情的人,虽然早早识破人生的意思,不过天性温暖好动,不顾扫大家的兴,也就凑趣的活上一辈子,并不勉强。 张爱玲很聪明,张爱玲也不是没有热情过,不热情的人,写不出象样的东西来。 如果生下来就冷淡,就没可能摩拳擦掌的画画、作曲、做实验、写小说。大派的创作者,容或有压抑万分的人物,像柴可夫斯基或者刘易斯卡洛,但不可能有生性冷淡的人。 不过,很显然的,张爱玲的热情,很快就耗尽了——几本小说写一写、离离合合的人生过一过、反反覆覆的爱情再看两眼,一切就了然。所以她才说出成名要趁早的话来,不是为了别的,是因为她知道成名那一点点的乐趣,只够在幼稚的年纪赏玩,一下就过期,就闹热不起来了。 跟大人不爱玩炮仗了,是一样普通的事情。 3 从张爱玲的小说里面,如果读不出这层意思,应该算是奇怪的事情。 她这一路的小说,就像王国维写的辞一样,写得越好的时候,越让人相信“不可能有下一部”了。如果有,觉得是捡来的。 对创作逐渐看淡了以后,对人生还是可能、而且大有可能、有热情的。 可是很明显,张爱玲后来对人生,也看淡了。是什么原因使她冷淡下来的,几乎没有人弄得清楚。 不过说穿了,那都是小说后来的事了,跟做为小说读者的我们,并没有相干。 对活着冷淡的人,对死也就很冷淡。大家的困惑与失望,都源于:这冷淡的张爱玲,早已不是那个以小说画世界的张爱玲了。 我们追踪她的唯一线索,是她的小说,而她早已不在这线索的另一端了。 她的死法,怎么可能是大家认为与她“相称”的死法? 4 人生的幸不幸福,与创不创作,无关。 好的创作者,确实抚慰了无数辛苦与寂寞的人,但对创作者自己来说,这只是“刚好如此”、“顺便如此”,而已。 创作者,通常是被创作的欲所驱迫,才不得不创作的,像梵谷、像法斯宾达。其它人因此而受惠,那是其它人好运,不是创作者好意。 当然也有创作者,是被赚钱的欲望所驱迫,像莎士比亚、巴尔札克和华格纳。 如果有创作者是以“我要安慰人心”为出发点的,那通常就只能创作些“令人安慰”的东西出来,很难有什么象样的作品。 张爱玲,像所有好的创作者一样,可能是被“不吐不快”的欲望所压迫,可能是被对名利的欲望所压迫,才写小说的。她对人世的同情,已然等值的换取到了珍贵的作品—— 没有道理,也没有途径,再去换取人生的幸福。 张爱玲的人生,如果是她愿意的样子,或者,像大部分人一样,是人生自然而然发展成的样子,那么,我们其实没有什么打抱不平的立场。 我们,只能尊敬这么风格统一的人生而已。 5 我们常常望着天上的某颗星,被那颗星的光感动,对那颗星的光许愿—— 而那颗发出光芒的星,其实早已在几百万年以前,毁灭不见了。 也并没有人,把星的死讯,一一捎来给我们。 对我来说,只要抬头时仍看得见光,那颗星就仍在。 那星已死了几天也一样,已死了几百万年也一样。 我看张爱玲,也是这样。 ~读书呼哩呼~派水浒去打三国 有人跟你“比惨”吗? 如果你被偷了一千块钱,找朋友诉苦的话,朋友常常会安慰你: “唉,一千块算什么,我上次被偷了两万块呢!” 这种话一说,听起来实在有点“比赛”的味道。可是,如果不是为了安慰人,应该不会有太多人愿意报名参加“比惨”的项目,夺取冠军杯吧? 还是有这种人的。 我看《水浒传》的时候,就觉得这些家伙真的在比赛谁比较惨。 在《水浒传》里面,宋江的女友阎惜姣爱情不很专一,宋江气得亲手宰了女友,成了通缉犯,被迫亡命天涯。 “你女朋友不忠吗?这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太太被人抢走了!”林冲立刻把宋江比了下去。 “你杀了你女朋友吗?这没什么了不起的,我杀了我大嫂!”武松也立刻把宋江比了下去。 《水浒传》就是这个调调—— “你很惨吗?——没关系,我保证比你更惨!” 其实,《圣经》也是这个调调,佛经也是这个调调。因为要传递的讯息都一样—— 你幸福吗?不用高兴得太早。 这些幸福,都是别人赏给你的,等别人不高兴了,翻脸了,你的幸福就泡汤了。 到时候你才知道,什么叫做“惨”! 像《圣经》里那位约伯,大概是最经典的例子了。你有钱吗?钱赔光。你有羊吗?羊跑光。你有小孩吗?小孩死光。 约伯这么倒霉,只因为耶和华要“测试”一下他的信仰。 《水浒传》的众好汉,其实也是被“测试”的一群,测试他们对“烂政府”容忍的极限在哪里。 梁山泊总部最大牌的几位,几乎都是原来吃公家饭的中级主管。 宋江原来是官衔是“衙内”,一听就是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职位。(不过他有钱到,可以为女朋友盖起一座两层楼的“乌龙院”了,他这公务员生涯显然是有点搞头的。“ 至于林冲的官衔呢?说出来实在很吓人,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还好他只是“教头”,如果是“组头”,“八十万禁军组头”已经可以自己开银行了。) 比起来,武松的差事最辛苦,是“捕快组的组长”,并不是什么愉快的肥缺,可是显然很对武松的胃口,他工作得很起劲。 这几位,宋江是“两性关系受害人”,林冲是“被迫害者”,所以都没有被做当英雄,只被当做倒霉鬼。 可是武松被当成是英雄。 第一因为他有义气,第二因为他有力气。 武松为了报答把他带大的哥哥武大郎,杀了搞外遇的嫂嫂、再杀嫂嫂的干妈、再杀嫂嫂的情人。这是他的义气。 《水浒传》实在是女生的恶梦。整本小说里,除了“一丈青”等女土匪之外,女性平民实在珍贵,结果却是出场一个死一个,出场两个死一双。 武松专杀“珍稀动物”,杀了两个女人之外,还杀了一头老虎。这是他的力气。 小时候的我,却对武松很冷淡,没有太大的崇拜。 为什么不崇拜武松? 因为,说穿了,武松闹了半天,宰杀了几个人,都是他“自己家里的事”。 他做的事,犯的罪,都只上得了“社会版”而已。 宋江虽然没劲,起码他在做衙内的时候,就跟托塔天王晁盖他们一伙交往了,算是有点开窍的人。 武松呢?对“不正义”没有显露什么反应,做“捕头”这种走狗职位,一点也没有不舒服。一直到他亲爱的哥哥被谋杀了,他才发飙,发完飙就去自首!他对整个国家机器是没意见的。 以武松这种实力,如果被移植到《三国演义》里面去,那就只能做做曹操或孙权的贴身保镖,干不了大事的。 ~读书呼哩呼~英雄也很想下班 比起现在许多国家的总统、主席来,《封神榜》里那位白胡子的姜子牙并不算老。 可是因为古时候的人大都很短命,所以“老”就变成一件很稀奇的事情,一种“成就”。 不但老,而且老又能打仗的话,就更显得珍贵,值得津津乐道。 像对抗秦国的赵国老将廉颇,三国时代的黄忠和黄盖,在戏台上都得到观众很高的同情票,因为他们虽然年迈,但勇猛好胜,一大把雪白耀眼的胡子,在兵器间翻滚飘动,特别有一股苍凉的豪情壮志。 上马下马之际,衰弱的腰腿止不住要颤两颤、抖一抖胡须、摇摇头,观众就叫好了。 “老英雄!”台下的人都热血沸腾,觉得自己的晚年也未必会凄凉。 可是姜子牙,不一样。 他不是老将军,他只是个老道士。 他在人民的印象中,并没有灿烂的大白胡子,没有难以驾驭的悍马,他的“白须”稀稀疏疏,他骑的是一只长得很像鹿的“四不像”。 他没有盔甲。说起他的兵器,很遗憾的,他最厉害的兵器只是一面软趴趴的杏黄旗。 姜子牙,老虽然老,但并不“益壮”。比起其它的“老名人”来,姜子牙是位很没精神的老人。 姜子牙的“没精神”,并不只是来自他的造型或装备。 比较正确的说,姜子牙是个“不起劲”的人。他在山上修道,恨不得就一直闷头修下去,修到地老天荒,而他能悟得宇宙的奥秘。 可惜师父派他出任务,只见他磨磨磳磳、拖拖拉拉,百般的不情愿,可是一碍于师命,二碍于天命,他终究硬着头皮,下山去组“革命义勇军”去了。 所有中国古典小说的英雄出场,姜子牙绝对是最窝囊的一个。 对于当时的局势,姜子牙并没有见解;对于正义,他有一种“不得不照顾一下”的无奈。他每次在阵前遇到敌人,语气都很不耐烦,对敌人的心情、气势、逻辑、委屈,向来是不闻不问、不感兴趣。他永远很样板的教训敌人两句,希望对方就此自渐形秽、下马投降、涕泗纵横…… 可惜,姜子牙的敌人都比姜子牙有精神得多,起劲得多,相形之下,姜子牙实在很像一名“前线的公务员”,只求早点下班回家睡觉。 每遇战争拖延,主子遇险,姜子牙最忧烦的,并不是“正义实现无日”,也不是“失去所敬所爱”,而是“进度严重落后,不知要搞到哪一天”! 像姜子牙这样一位无精打采的老道士,竟然能撑住整部《封神榜》的脉络,打下周朝八百年的江山,实在很匪夷所思。 我当然也因此忍不住要揣测一下《封神榜》作者的处境—— 这位作者,对于世界上的种种不平之事,恐怕并不太想大发议论。他应该是为了某些原因,很讨厌他的混蛋政府,可是他对人又很没信心,也没兴趣。 他冷漠的指望一群没有情绪的修行者,从姜子牙到雷震子,有效率的把敌人清除。看他笔下呈现的“三党教主大决战”,简直是整本书里最幼稚的儿戏之战,元始天尊、老子、通天教主这三党的老大,竟然是以几近单挑的风格,你出一拳、我踢一脚的,粗鲁又狼狈的分出了胜负。 我想这位作者是世故的。他对政治的党派很齿冷,知道是带头的几个人,小孩吵架般的闹别扭。于是他把乐趣全部寄托在战斗设计上,创些生化武器、声波光波的法宝,摆些天灾人祸、天性人欲的阵式,完成了一次正义挑战腐化的工程。 我小时候很喜欢这样一本《封神榜》,觉得打得多、说得少,拼命的人多、恋爱的人少,很合胃口。 现在再看这本表面火爆,骨子里冷淡的《封神榜》,却会记挂这位作者到底经历了什么,好像对人灰心了。 ~读书呼哩呼~电子张飞去守门 1 各国都有高智商的人。这些高智商的人组了一个俱乐部,做些聪明人才能做的事。 我也组了一个这样的俱乐部,不过会员全部都被迫参加的。 因为会员全部都是《三国》里的人。 我组的这个“三国人物高智商俱乐部”,当然没有收容我自己当会员,第一我不够高智商,第二我不是三国的人—— 孔明不认得我,关公碰到我,连瞄都不会瞄一眼。 我只是一个靠着玩“三国志统一天下”电子游戏,才有机会把所有三国人物任意处置的“暴发户”而已。 在电子游戏里,人格和能力,都以分数来显示,这样计算机才能判断,典韦的武功能不能打败文丑?蒋干的智力能不能骗倒陆逊?洛阳的粮食还能守几个月?荆州的民心已经涣散到什么程度? 我检视着每位三国人物的背景数据,一边翻,一边感叹着“起跑点的不公平”: 孔明的智商,就是逼近一百满分,就是比周瑜高五分。刘备的领袖魅力,就是超过袁绍。吕布的忠诚度,天生是所有三国人物的倒数第一名。 这都是宿命啊! 希腊悲剧里的英雄,最爱用的借口。 2 玩“三国志统一天下”这类游戏的人,可以任意选一个君主来扮演,展开东征西讨的统一大业。 初级玩家,一定选曹操这种兵多将广、占尽优势的君主,省得打天下太辛苦。 随着经验累积,当然功力越来越高,再也不屑扮演曹操、孙权,这些天生占优势的君主,转而专门挑像西北的马腾、西南的孟获这些既无魅力、又无地利的无名小君主来试身手,照样在两星期内,宰曹操、俘刘备,把天下都挂上自己的国旗。 9每个娴熟的玩家,都是怀抱着对《三国演义》的复杂情怀,投入这种游戏的。 一方面,我们很渴望改写《三国》的关键剧情,为我们偏爱的角色伸展抱负,实现梦想。 另一方面,我们又眷恋着原作者罗贯中设计的每一次阴谋、每一个人格、每一场战役。 我们这些内心矛盾的玩家,既想在孔明摆空城计时,潇洒的派十人特攻队投入,当场逮捕装神弄鬼的孔明。却又如此不舍得毁去这孔明一人弹琴退敌的传奇画面。 当我们以一介无名君主,仗着精力旺盛的大军,俘虏了关羽时,你检视着关羽此刻的心理数据,发现关羽对你这个完全上不了台面的君主,是一点也看不起,忠诚度接近零! 深感羞辱的你,这时就面临一个抉择了: 你可以展开对战俘关羽的“洗脑专案”,你不知道要花多少课程?花多少“教育经费”?关羽对你的忠诚度,才能从零分提升到九十五分以上,才可以被信赖、率领大军去替你出征。 在忠诚度到达九十五分之前,关羽不但没用,而且随时会轻易被隔壁城的敌方挖角、跳槽,浪费了所有你对他的投资,带走你的兵马军粮,逃到和你对峙的邻国去,成为令你头痛的强敌。 为了防止如此悲惨的下场,你也可能对俘虏来的关羽,做出“一劳永逸”的处置: 一抓到关羽,就“推出午门斩了!” 这样一来,当然省掉了许多不安,永除了后患,只是…… 只是……做为《三国演义》的书迷之一,你下得了这个手吗? 你有这个种,亲手造成一个“无关公状态”的三国? 造成“无关公状态”之后,你还有脸以“三国发烧友”自居吗?你还不赶快羞耻的拿外套盖住头逃走? “就是他!就是这家伙杀了关公!”这个超级谋杀罪,将永远烙在你的额上。 [size=5][b3[/b][/size] 恐怖吧! 做为三国游戏的众君主之一,得不到关公,是永远的痛;得到了关公,更令人头痛! 爱三国、又要玩三国,就要付出这样的代价,就要时时陷入类似的左右为难、骑虎难下…… 这种种的左右为难,其实,是我这种“多愁善感型”玩家最大的乐趣。 为了克服这些左右为难的状况,每位玩家发展出不同的风格来,用不同的诡计,对抗游戏软体的设计师。 我创办的两个“俘虏集中营”,就是对付游戏设计者的卑劣手段之一。 首先呢,所有俘虏来的武将,一律都把他们的兵权解除,他们麾下的军队,立刻移交给其它可靠的将领。 失去了军队的武将们,依照他们个人武功的高低,加以筛选。武功高而忠诚度不够的大将,不论是吕步,还是赵云,都配给他个人一整年的粮食,然后把他赶到城门外去,一个人孤零零去挡在城门口,当“守门员”。 把这些不肯效忠的一流名将,拿来当我辖下每座城池的守门员,有两个好处: 第一,由电脑扮演的其他各敌国君主,想要对这群名将动之以情、动之以利,进行挖角的时候,根本找不到这些将领在哪座城里——电脑派遣潜伏在每座城里的情报人员,怎么查户口名簿,都查不到这些将领的资料,没法向上面报告,上面自然也就无从挖角了。 电脑没有料到,确实是会有像我这么变态的君主,会如此虐待众位一级名将,逼他们拎个小包袱,带着一年的便当,住到护城河外去“站岗”! 4 再来,则是因为游戏过程中,敌人经常冷不防,就派出一支部队来攻城,既不知道会攻哪座城,也不知道攻来的军队规模多大?统帅是谁?实在防不胜防。 这种情况下,在城门外“站岗”的大将,虽然只有一个人,但还是被电脑当做一支“完整的敌军部队”看待,于是“两军”相遇,电脑自然摆开阵式,不但主帅现身,所有进攻者的内部资料,也自动曝光。 虽然明明是螳臂挡车轮,往往我军“站岗”的一个人,面对的是敌军三万,撑不到两秒,就被忏灭。但总是拖延了敌军的攻势,让城里的守军,有备战的机会。 更何况,偶尔会有奇迹出现!比方说,你派在门外站岗的,是大将张飞,一遇上敌军,张飞就提出“与敌军主帅单挑”的要求。那主帅若是个谨慎的,像张辽这样的人物,当然就不可能答应下场单挑。 可是有时遇到攻来大军的主帅是火爆无比的颜良、许褚这种狂人,一被挑衅,立刻拍马杀到阵前,则当场被站岗站到快发疯的张飞手起落刀,斩为两段,也就是自己找死了。 敌军主帅一死,则人马粮草,全数尽归我军所有。我方一位将军,俘虏敌方来攻的三万大军!如此奇迹,仰仗的正是这些不肯效忠、武功超强的守门员。代价呢?一整年一人份的便当而已。 5 我有时候甚至会用同样的方法,对待年纪渐增、濒临老死的大将。只要让他们住在城外的三不管地带当守门员,则不但敌军间谍找不到,即使是电脑定时派出来巡逻的死神,也照样找不到。 死神找不到,当然就死不了。所以在我的领土上,常出现两百多岁的关羽、张飞,都依然卖着老命在“站岗”呢! 至于另一个我设计来对付电脑的“俘虏集中营”,正是说来好听的“三国人物高智商俱乐部”。 像诸葛亮、贾诩、杨修,这些聪明绝顶的名军师,武力的分数都低到可怕的地步,所以派去当守门员是绝对送死的。 我会特地为他们这个级数的天才,找个最最角落的偏远小城,四周全被我军城池团团围住,全面防止被挖角的可能。 这些天才当然不是被我关起来做核子弹,而是成立“心理战指挥中心”,不断委派他们设计各种谣言,挑拨敌队各盟国之间的感情,降低敌方重要将领的忠诚度,策动放火,一再靠借钱把友邦借到脱裤子再一口把友邦吞并……简而言之,不顾奸计对他们道德分数的伤害,把他们当一群文化流氓来使用! 6 我读《三国演义》时,常常会对其中某些君主乱七八糟的决定感到困惑。直到我玩三国的电子游戏,才领悟一旦身在其中,王位等我去占领,邻国等我去吞并,则要不发神经,实在太难。 “权力导致腐化。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化。”这是艾克顿爵士对政治颠扑不破的至理名言。 就算打电动,玩游戏,也得学到些道理啊!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bookben.cn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